以诚信推动网络交易健康发展
日前,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庆阳市将结合“网络诚信、消费无忧”消费维权年主题,加强对网络交易平台和地方门户网站的监管,强化平台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先行赔付”制度,落实平台“第一责任人”责任,以督促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资格审核、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数据报送等法定义务。(相关报道见3月13日《兰州日报》4版)
价格实惠、品种繁多、支付方便……人们享受着网络购物发展带来的便利的同时,也盼望有一个良好的网购环境,打造诚信网购是人心所向,更是网络交易健康发展的基础。然而,因为无法直接面对面交易,网络交易不可避免地存在诚信方面的更多隐患:无法亲试、准入门槛低、没有固定店面,诚信在这里被赋予了更高的要求,也只有诚信能够照亮电子商务健康发展的道路,打造诚信网购,是艰巨的任务,也是更大的发展契机。
我国社会信用经济发育较晚、市场信用交易不发达,信用保障体系还未完全建立,与市场经济紧密相关的信用规则还不成熟,很多企业和个人对于信用的重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社会信用的相对缺失反过来影响到网络交易中,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网络交易信用状况的改善。同时,我们目前还比较缺乏第三方监督机构,而且社会信用中介服务行业发展滞后,信用管理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不高,信用信息不完整,加之信用数据的市场开放度还不够,缺乏企业和个人信息的正常获取和检索途径,这种情况无疑增加了解决网络交易信用问题的难度。此外,信用问题的解决离不开法律的保障,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不足以对社会的各种失信行为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
网络交易诚信缺失的现状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构建一个诚信和谐的网购环境同样也离不开多方的配合。作为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现有法律、法规,加重违法成本,促使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在法律规范的同时,也需要企业进行道德自律。消费者也要建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在货比三家的时候更要时刻提醒自己超出常规的低价格是否存在质量风险,因为消费者对低价的过度追求也不利于网购的诚信建设。
网络交易的健康发展,不仅需要网络上的诚信,更需要一个诚信的社会氛围,商家必须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和消费者一起营造诚信的购物环境。诚信的建立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除了个体自觉意识的逐步建立外,政府也必须出台一些相应的具体措施,让那些诚信缺失的商家付出更高的成本。人无诚信不立,企业无诚信不兴,只有电商和消费者都以诚相待,才能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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