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普法教育?莱芜市创新多种普法形式,加大“以案说法”普法力度 “用群众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本报讯(记者 孔浩 通讯员 田大海) “这些都是发生在咱老百姓身边的事情,群众遇到啥事,找找类似的案例,一看就明白是个什么理了。”1月12日,在莱城区牛泉镇向阳村村委办公室,村党支部书记吕士行拿着手里的《以案说法普法读本》爱不释手。
“上个月,我们到村里发放《以案说法普法读本》,因为内容接地气,不光村干部、党员,村民也都争着看。”牛泉司法所所长秦飞告诉记者,这本小册子涵盖了土地承包权、婚姻家庭、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等这些农村常见纠纷的解决办法,也有村民急需的法律知识,对于引导群众树立依法办事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意义重大。
这已经是莱芜市组织的第二次“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征集、选编活动。在第一次案例征集选编活动中,精选20个典型案例编印了1万册《农村案例普法读本》,用于日常普法宣传,并向全市各村(社区)发放。去年,开展了第二次典型案例征集、选编活动,从全市征集的案例中精选了包括法律诉讼、行政执法、人民调解等不同类型32个案例编辑成《以案说法普法读本》,印制了2万册,于去年12月在全市范围内发放。
“以案说法”是近两年市司法局、市普法办一直大力推动的普法工作,简单说就是通过对典型案例释法说理,普及法律知识的一种法治宣传教育方式。2016年1月,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合市委政法委等6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市各部门单位开展“以案说法”工作。
市委书记王良对“以案说法”工作高度重视,2016年3月,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他提出了创新媒体“以案说法”普法新模式的要求,并由市委深改办将创新媒体“以案说法”普法新模式工作列入了2016年全市特色改革事项之一。
莱芜市出台了《关于创新媒体“以案说法”普法新模式的实施方案》,明确规定各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下转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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