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情”以“法”调出和谐旋律 ——小记武宣县法律顾问刘凤忠

来宾日报 2018-06-14 11:56 大字

“有了法律顾问给我们解决村里纠纷,依法公正,不偏不倚让大伙都满意!”5月23日,黄茆镇新贵村民委陈康村村民石某因在自己房屋旁的村级道路边砌水泥砖,严重影响了村民的车辆通行,在村里引发了不小的矛盾。当得知这个消息后,作为村里法律顾问的刘凤忠第一时间赶到现场,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法制教育,村民石某心服口服的同意拆除水泥砖,恢复道路畅通。仅用15分钟,就圆满妥善地解决了这一纠纷,村民当场拍手叫好。

刘凤忠是黄茆镇法律服务所的一名职工干部,自今年担任黄茆镇8个村委和二塘镇2个村委的法律顾问后,由于她在调解矛盾中,坚持法、理、情结合,既“零距离”服务了百姓,又恰当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高效率的工作能力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和爱戴。

今年4月24日,二塘镇二塘村委新街居民陆某与覃某因为土地界线问题引起纠纷,先后经该村民委多次调处未果,双方扬言要通过武力来解决。眼看一场普通的村民纠纷就要演变成为“全武行”,在得到这一紧急情况后,刘凤忠当即冒着大雨,马不停蹄的赶赴现场进行调解。

“《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款‘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大家都是同村好兄弟,应该和和气气处理,不然就会触及法律,结果会得不偿失”……刘凤忠从法律、人际关系等多维度给当事双方摆事实,讲道理,在调解的一个小时里,经过她苦口婆心的劝导,双方的火药味渐渐消退,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决定由刘凤忠确定界线,圆满解决了该纠纷;同时,也间接的给村里的群众上了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课。

据统计,刘凤忠2018年上半年共调处各类民间纠纷30件,调解率达100%,成功率达95.8%;举办法律培训班2次,利用文艺晚会给村民上法制课3场,现场解答法律咨询126人次,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86人次,给村民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675余份;帮助村委提供法律建议6条、制定规范性文件5篇、制定村规民约上墙1幅,替村民代写法律文书22份,法律援助2件。

解决村里的矛盾纠纷,除了说“法”,更要讲“理”。作为村里的法律顾问,刘凤忠深知只有做到以“法”以“情”以“理”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才能最终化解了矛盾纠纷。□蒙贵 韦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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