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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法院审判庭开到村屯家庭

广西日报 2013-12-24 18:02 大字

樊成甫 杜冬敏

“感谢法官挽救了我的家庭!”12月13日,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群众李某面对法官一脸激动。

由于夫妻双方互相猜忌,李某的妻子王某起诉离婚。该县法院立案后,主办法官充分了解了案情,在李某家的院子里就地开庭审理,并邀请德高望重的长者及左邻右舍参与调解。夫妻双方在法官和大家的调解下,和好如初。

法官摒弃坐堂办案、阅卷办案的老习惯,进村入户为群众排忧解难,这是今年以来来宾市两级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创新工作载体的具体实践。通过法官“扎根”社区和农村就地办案,在感情上贴近群众、作风上深入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搭建更加新颖、高效、灵活的为民服务载体,使司法的公平正义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

在实际工作中,来宾市两级法院总结出了服务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 (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这些新方法、新途径主要是让法院工作从思想感情上与群众对接,让法院工作“入乡随俗”,根据地方群众所需所盼,法官深入社区、村屯、田间、地头,用群众听得清、听得懂、听得明的话和乐于接受的方式开展工作。

在受“和为贵”传统思想影响下,很多农村群众有了矛盾纠纷,都不愿打官司、上法庭,造成双方矛盾不能得到及时化解。为此,该市两级法院法官采取巡回办案模式,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就地办案,并邀请周边群众参与调解,使当事人双方和周边群众不再感觉到是对簿公堂,而像是在拉家常,谈事情。整个办案过程老百姓看得见,听得清,不管谁输谁赢,都更容易接受,也消除群众对案件的疑惑、揣摩及议论,在矛盾纠纷现场化解了矛盾。

法院工作“入乡随俗”同样体现在法制宣传过程中。该市两级法院改变以往的普法模式,以群众的实际司法需求为主导,到什么山头唱什么歌,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如合山市某矿业集团因改制致使部分职工下岗,一些下岗工人感到权益受到侵害,但又不知道如何通过正当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便集体上访。该市法院主动到矿区针对矿工维权需求开展法制宣传,引导他们通过正当渠道依法维权,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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