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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小鬼当家” 家长不能“放假”

来宾日报 2016-08-08 23:57 大字


眼下暑期已过大半,暑假里,家长对孩子的监管处于相对放松的状态,因此,暑假也是学生出现安全事故和意外伤害的多发期。对家长来说,孩子的暑期安全管理这根“弦”切不可放松,因为孩子“伤不起”。

交通事故时有发生

7月17日下午,冬冬(化名)随妈妈外出,站在妈妈电动车的踏板上,她觉得视线好,妈妈也没有阻止这一危险举动。电动车行驶至合山市岭南镇古城村路口时,妈妈停下车与对面的吴奶奶打招呼,吴奶奶也招呼冬冬过去。冬冬下车冲过去时,正好一辆两轮摩托车由东向西驶过来,一个猝不及防便撞上冬冬,冬冬飞出1米多远。幸好当时摩托车驾驶员及时踩刹车,冬冬只是多处擦伤。

7月27日,两名学生为逞英雄而飙车“秀车技”,在象州县马坪镇马坪街口附近撞伤一位老人,造成老人头部与左腿受重伤。这名驾驶摩托车的少年年仅17岁,为在校学生。

记者从交警部门了解到,暑假关于学生的交通事故不止这两起。

“学生暑假出行不注意安全的情况比比皆是。”市交警支队特勤大队大队长莫胜林说,在路面执法巡逻时,学生违规驾驶的现象并不鲜见。这些日子,民警执勤时经常拦下十二三岁骑电动车的学生,甚至在一辆电动车上搭载两三个学生。

家长监护不可缺位

暑假期间,为什么学生交通事故屡屡发生?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谭超杰认为,这与父母疏于监管有很大关系。首先是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比较淡薄,很多时候孩子随意在车流缝隙间横穿马路。其次,学生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以为开摩托车很威风,是突出个性的表现,对违规驾驶的危险性没有足够的认识。根据规定,未成年人12岁才能骑自行车,16岁才能驾驶电动车,18岁取得驾照才能驾驶机动车。而现在,不少学生没有到规定年龄就驾驶机动车,危险系数增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一些家长忙于工作,对孩子疏于管教;还有一些家长对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十分淡漠,要么对孩子撒手不管、放任自流,要么以身试法,给孩子负面教育。这样一来,势必导致交通安全事故频发。

“家长在孩子暑期交通安全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谭超杰说,要减少悲剧发生,除加强对中小学生户外活动的管理外,家长也要加强对孩子的暑期交通安全教育,同时采取必要的监护措施。家长、交管部门以及全社会共同努力,让孩子过一个快乐安全的暑假。

记者手记

父母应当成为孩子交通安全的引路人。暑假期间,家长要言传身教,督促孩子加强交通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树立遵章守纪的法制观念。同时,时刻规范他们的交通行为,在日常生活中做好表率,给孩子树立良好的学习榜样。■晚刊记者 唐毓钦 通讯员 李抒桐 高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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