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护航食品安全

济宁日报 2018-03-15 12:46 大字

本报记者王雁南摄影报道

本报通讯员孙晓宁周驰尚天宇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来临之际,为严厉打击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给消费者以及市民群众创造一个诚信和谐、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济宁市部分县市区开展了一些列相关活动。

近日,邹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开展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对辖区内食品、保健食品经营药品连锁店、大中小型超市、批发商和单体药店进行了检查。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重点对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里是否有保健食品、以及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进行了现场查看;重点查看保健食品标签标识、店内宣传海报等宣传资料是否符合规定、有无欺诈虚假夸大宣传行为。据了解,邹城市食药监局自今年2月份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632人次,检查食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00余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余份,排查食品安全隐患30起。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有效保障了济宁市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随着气温的升高,为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让师生及学生家长深入了解食品安全快检工作,3月9日,邹城一中在孟子湖校区开展了“学校食堂开放日”,还联合食药监部门举行了“食品快检进校园”活动。执法人员向学生及家长介绍了食品快检项目及流程,分别抽取了食堂内的蔬菜、肉制品以及食用油等,进行了农药残留、瘦肉精以及食用油酸败等的检测。经快速检测仪器鉴定,这些食品指标均合格。学生家长表示,通过亲眼所见,对孩子在校的饮食安全与质量更加放心了。

在任城区阜桥街道,浣笔泉社区邀请了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工商所等单位在辖区商场开展以“品质消费、美好生活”为主题的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工商部门向群众及商店经营者们发放宣传材料,并邀请商户经营者向“市民提供卫生、安全的食品及质量可靠的商品”进行了宣誓。随后食药监、工商所、社区等又对商场、食品经营门店进行随机抽查,查看食品卫生及就餐环境。

?邹城食药监执法人员加强对商品监管。

▼邹城食药监局等部门联合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及虚假宣传专项整治活动。

?浣笔泉社区开展“3·15”宣传活动,现场解答居民消费维权疑难问题。

?在邹城一中孟子湖校区,学生及家长正在参观后厨环境及生熟食分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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