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发农村产权活力

济宁日报 2018-03-07 23:01 大字

本报济宁讯(记者张帆通讯员林秀秀郑伟刘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制度支撑。近年来,济宁市坚持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重大举措,突出工作重点,扎实开展试点示范,探索路径办法,给集体和农民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形成了既体现集体优越性又调动个人积极性的农村集体经济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顺利通过验收。2013年,济宁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面开展,现已完成确权登记颁证的村5877个,占有承包耕地村的97.1%;向农户颁发经营权(股权)证书149.1万本,签订完善承包合同149.1万份,基本完成了确权登记颁证任务,成为全省第4个顺利通过省级验收的地市,11个县市区和3个功能区已全部汇交省数据库。11个县市区均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146个涉农乡镇均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委员会,5909个村成立了农村土地承包调解小组或指定专人调解。国务院全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座谈会在济宁市成功召开,国务院领导对济宁市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逐步规范。推广邹城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财务、档案、公章“六规范”和嘉祥农村“三资”规范化管理等经验做法。从2012年开始,在全市集中组织开展了农村“三资”清查活动。通过清查核实,全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共有资源面积1390.7万亩,其中耕地853.9万亩,资产账面金额118.6亿元、平均每村181万元,资金账面金额13.7亿元。在核清家底基础上,与市纪委联合,搭建了农村“三资”网络管理平台—济宁农廉网,形成了农村“三资”村级公开、乡镇监管、县级监控、市级监督,建立了理财民主化、管理制度化、监督经常化的工作机制。全市所有乡镇建立了“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实行委托代理服务的村6374个,占全市总村数的99.5%,代管资金总额32.2亿元,代管资产总额106.5亿元。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出台了《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范引导、积极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建设,2017年底批准成立了齐鲁产权流转交易中心济宁公司,11个县市区均挂牌成立了县级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中心,146个涉农乡镇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共签订耕地流转合同45.1万份。2017年全市共完成农村产权交易2441宗,交易额5.2亿元。目前,全市土地承包权流转面积达到252.8万亩,占家庭承包经营总面积的32.2%,其中兖州、曲阜、微山、汶上等县市区土地流转占比超过40%,带动发展专业合作社14457家、家庭农场2340家。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全面推进。按照中央和省委“试点先行、分类推进”的原则,济宁市启动了改革试点工作。截止目前,全市195个试点村全部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将集体资产、资源进行了股份份额的量化,确定了成员身份,建立了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中邹城市承担国家级试点第一阶段105个村改革中均成立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0.28万人;金乡县承担省级试点共20个村,汶上县承担省级试点共32个村,两县共界定成员54186人、量化股份51486份;其他县市区均开展了市级试点工作,已完成年度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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