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邹城:18条“禁令”为村官立规矩

大众日报 2015-07-25 23:32 大字

□记者张誉耀

通讯员杨玉伟张洪涛报道

本报邹城讯“现在办公室面积虽然小了,但心里却舒服了,感觉村民来找我办事,距离更近了。”近日,邹城市张庄镇矬草峪村党支部书记汪洪柱,办公室从原来的近40平方米搬到如今的不足18平方米,面对反差,他说,“‘规定\’让自己知道容易在哪些地方出问题,对工作是一种鞭策,也是一种保护。”

汪洪柱所说的规定是邹城市纪委印发的《邹城市农村干部作风建设五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它从服务群众、秉公办事、管好“三资”、抵制“四风”、厉行节约五个方面,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冷横硬推”、“吃拿卡要”、“政策棚架”以及“村三资管理使用”方面列出18种严禁情形,大到工程发包、农资补贴发放,小到“坐班”制度执行、办公用房面积,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近年来,因少数村干部工作不到位、办事程序不公开、不透明,引发了一些矛盾,影响了农村和谐稳定,因此急需加强农村及社区干部作风建设,规范村级事务管理,促进村级干部廉洁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民生政策落实到实处。”邹城市纪委党风室主任杨奉明道出了《规定》出台的初衷。

在工作过程中,各镇街结合实际,从纪律作风、“三资”管理、考核奖惩、问责问效等方面,出台相关配套制度58项。在此基础上,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全市共清理违规车辆11辆,清理96个村居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户2343平方米,因任职回避调整村报账员20人,纠正违规发包集体资源、资产问题6个,查处违规违纪问题38个,处理党员干部88人。

“《规定》的实施,受益最大的是群众。”张庄镇纪委书记左娜表示,“以前找村干部办个事要跑好几趟,还经常找不到人。而现在《规定》对村干部‘坐班\’制度有明确规定,有什么事随时到村委会,群众满意度也大大提升。

新闻推荐

邹城:村民撂下锄头做“村淘”

□张誉耀报道刘庙村农村淘宝服务站的“村淘合伙人”谢美红在认真摆放展示品。□本报记者姜国乐张誉耀本报通讯员张长青巩轲“你们听说了吗?咱村的华子用那...

邹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邹城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