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形成惩治环境违法行为高压态势

济宁晚报 2015-05-17 07:23 大字

本报济宁讯(记者王粲)自2015年1月1日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济宁市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严格按照新法要求,认真履职尽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超标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打击并严厉惩处,形成惩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82件,其中查处废气污染物超标排放案件29件,废水污染物超标排放案件14件;查处违反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案件29件;查处企业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和异味污染等违法案件10件。共处罚款752.62万元,已执行到位429.83万元,其余322.79万元正在执行当中。针对个别企业废气污染物连续超标排放等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市环保局责成有关县市区及时启动“按日计罚”程序,现已分别对微山县同泰焦化有限公司、邹城市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泗水县山东华金集团有限公司和梁山菱花城区供热机组启动了按日连续处罚,罚款数额共计243万元。

为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济宁市将继续落实环境监管责任,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着力查处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对已办理的案件开展后督察,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引以为戒,扎实整改,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处罚执行到位。创新执法监管模式,强化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充分利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执法“利剑”,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执法,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用最严格的环境执法监管保卫济宁的碧水蓝天。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新闻推荐

邹城:淘宝下乡火了市场

■本报通讯员张长青胡恩姣盛超“上个星期,村淘宝服务站帮我在网上代购了一台电冰箱,下单后3天便送来了。到城里实体店一看,便宜了几百元。...

邹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邹城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