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老年人撑起维权保护伞
■本报记者郝明雷
目前,济宁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到了136万人,占人口总量已达16%,老龄化程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面对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严峻形势,济宁市积极打造全横向覆盖城镇、社区和农村,纵向连接市、县、乡、村的老年维权网络体系,老年人的各项权益得到有效保护,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幸福指数持续提升。
“老年法庭”专案专办保障合法权益
济宁市老年人口多,诉诸法院的涉及老年人权益案件也逐年增多。各级法院在处理涉及老年人维权纠纷案件工作中,从关爱老年人的角度出发,组建了专门审理涉老案件的“老年法庭”,采取多项人性化措施,化解涉老矛盾纠纷,有效维护和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任城区人民法院于2007年12月在山东省率先成立了老年法庭暨民事审判第五庭,专司审理除人民法庭管辖范围以外当事人一方为60岁以上老年人的案件。老年法庭成立以来,共收案1993件,结案1733件,调解撤诉率达87%,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成为济宁市、山东省的老年维权旗帜。在今年召开的全国老年人优待工作电视会议上,任城区人民法院创新老年维权工作机制的做法和经验,得到民政部部长、全国老龄办主任李立国同志的肯定。
济宁市于2008年在全市推广了任城区老年法庭建设经验。目前,全市老年法庭达到12个,成为济宁市老年人维权的重要支撑力量。“老年法庭”对老年人诉讼实行接待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优先,实现了快立案、快审理、快宣判、快执行。设立了专门的立案窗口和老年人维权热线,采取简化手续、预约立案、上门立案等方式,为老年人提供诉讼便利。对高龄、行动不便老年人和居住偏远、交通不便的老年人,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开庭等方式进行审理。对于已经审结的涉老案件,组织法官开展回访活动,确保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对残害、虐待、遗弃老年人的犯罪设立专门合议庭,快速审理、及时宣判、严厉打击。对侵害老年人的典型案件,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爱老敬老。同时,对孤寡、“五保”贫困、残疾等特殊群体老年人执行诉讼绿色通道,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有效避免了老年人因“打不起官司”而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今年上半年,仅任城区法院就为城区老年人案件缓、减、免诉讼费187件,缓、减、免诉讼费41万余元。
法律援助站点近距离为老年人解惑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与老龄部门联合,构筑方便、快捷、放心的法律援助和救助网络,为老年人近提供距离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打通老年人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围绕完善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网络,重点开展了服务老年人的工作站(点)建设,创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和“老年人维权示范岗”,积极为老龄部门和老年福利机构当好好法律顾问。目前,全市以老龄办为依托,建立老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接待站)13个,所有县(市、区)在临街一层、交通便利的地点设立了老年人法律援助便民接待场所,95%以上的乡镇、村居实现了“一乡一个工作站、一村一名信息员”。法院和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了“便民诉讼进社区”、“巡回审判进社区”、“指导调解进社区”、“法制宣传进社区”等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走上街头,深入乡村社区,通过与老年人面对面、零距离接触,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价廉的法律服务。在2013年6月份组织“《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宣传月”活动中,老龄、司法工作人员和城区法律工作者走上街头,发放宣传材料,讲解维权知识,现场答疑解惑,为老年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实现了法律援助的“零距离”对接,先后接待咨询群众1300多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多份。
目前,全市已建成192条老年维权热线,13个法律援助大厅、156个乡镇法律服务网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共免费解答老年人法律咨询2万人次,办理各类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650件,无一起投诉发生,有效维护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孝德法庭”贴近生活为老年人撑腰
涉老纠纷和侵犯老年人权益事件大部分发生在家庭、邻里、亲友之间,基层维权工作是老年维权工作的重要内容。根据市领导要求,结合济宁市实际,2013年,市老龄办与市司法局联合下发文件,在全市建立村(居、社区)孝德人民调解室(孝德法庭),今年在各县(市、区)组织1至2个乡(镇、街道)开展试点后推广,逐步实现村村建立“孝德法庭”,每位老人都有法律服务联络人,把法律服务和维权保障延伸到最基层。
邹城市北宿镇五里营社区是济宁市较早探索建立村级孝德调解室的社区之一。自从调解室成立以来,社区里的涉老纠纷就在家门口协商解决,现已成功调解矛盾近50起。孝德调解室同时兼顾家庭矛盾调处和老年人心理疏导,成了一个真正为老人说话的地方。目前,邹城市全部村居均建立了孝德调解室,为调解村居涉老纠纷发挥了重大作用。村级“孝德法庭”是“老年法庭”的延伸和补充,重点调解涉老纠纷,监督孝亲养老情况,它深入村(居、社区)一线,与老年人结合最紧密。工作中实行组织、工作、制度、场所“四个规范化”建设,即组织规范化,在各村(居、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内设孝德调解委员会,由村(居、社区)德高望重的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和村“两委”干部共同组成,同时吸收基层法律工作者参加。制度规范化,孝德调解室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学习制度,统一上墙。工作规范化,明确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场所规范化,有相对固定的调解场所、基本设施、标识等,挂有孝德调解室牌子。目前,全市已经建成村居孝德调解室1143个,建设标准村居孝德调解室135个,落实调解人员4000余人,逐步实现涉老纠纷不出村(居、社区),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有力地推动平安济宁、和谐济宁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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