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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赃物照样收 回收站老板“栽跟头”

滕州日报 2010-04-17 05:14 大字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娜) 守法经营是做生意的底线,一旦跨越这个底线,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南沙河派出所民警就抓获了一个不守法经营的犯罪嫌疑人。

据了解,现年40来岁的刘某是邹城市人,2008年底来到我市城区,租房从事废品回收生意。这期间,在利益驱使下,刘某在明知是被盗物品的情况下,仍多次从盗窃嫌疑人手中收购电缆、电机等。2009年底,南沙河派出所成功打掉一个盗窃团伙,在对该盗窃团伙成员王某、徐某等的审讯中获知,他们多次将盗窃所得物品销售给刘某。当民警掌握了刘某的犯罪事实组织对其抓捕时,狡猾的刘某闻风而逃。今年4月初,当自认为“风平浪静”的刘某再次来到我市准备“重操旧业”时,很快被南沙河派出所办案民警抓获。目前,刘某已被依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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