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彩头!燃爆竹!罚

济宁晚报 2020-06-09 07:10 大字

因为饭店开业想讨个好彩头,没想到彩头没到民警先到。近日,一名店家因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任城区公安分局任兴路派出所处罚。

日前,李营街道附近响起一连串鞭炮声,正在巡查的村工作人员顺声来到附近,发现鞭炮的烟气还未散尽,满地红色的纸屑一片狼藉。任兴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赶到现场,将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店主带回所中。

据了解,店主张某是汶上县人,由于儿子工作忙,便跟随儿子来到市区,和儿媳在家照看孩子,为了补贴家用,开了一家农家菜馆。为了引来食客,讨个好彩头,她特意从康驿镇买来了鞭炮到此燃放。最终张某受到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

民警提醒市民,为了维护干净清爽的生活环境,禁放区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目前宣传条幅到处可见,市民一定要注意,一旦发现违规燃放,公安机关将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本报记者李胜男通讯员赵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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