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显实效

山东法制报 2016-08-05 00:00 大字

近日,一起父子间赡养费纠纷案件,依托微山县人民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得到了有效化解,避免了父子当庭对质、 关系破裂的局面。

这一切都得益于微山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员苦口婆心的调解。近年来,微山法院不断探索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机制,通过构建调解网络,扩大覆盖面积;规范调解流程,实现无缝对接;力促多方联动,化解矛盾纠纷,摸索出一条富有特色的诉调对接之路。

以点带面  构建调解网络

为做好调解工作,微山法院搭建四大平台,构建调解网络:在法院设立诉调对接中心,在下属5处法庭设立诉调对接站,选任经验丰富的法官担任专职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设立驻庭特邀调解员室,在全县公开选拔特邀调解员,驻院参与案件调解;设立驻村调解室,加强与地方党委、政府的互动共建,将邻里矛盾化解在村里;建立独任审判团队,设立专项法庭,对专项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

“一分钱没花,就解开了我们父子之间的心结,真是多亏了法院的调解员。”70多岁的张某甲感激地说。

张某甲和张某乙是一对父子,2009年张某甲在自家宅基地上建造一处宅基地地基打算自用,后将该建造好的宅基地地基卖给了自己的儿子张某乙,张某乙向其父亲出具了5万元的欠条。如今,张某甲已经年过70岁,身患疾病,急需这笔钱看病就医,但是张某乙因为家庭矛盾,一直未支付这笔欠款。

无奈之下,张某甲夫妇来到微山法院求助。立案庭庭长梁晓艳考虑到这是典型的家庭矛盾引起的怄气行为,便陪老两口来到人民调解室,人民调解员立即通知张某乙到场解决纠纷。双方到场后,人民调解员耐心倾听双方的意见,认真细致地开展调解工作,最终让父子二人解开了多年的心结,签订了调解协议。

张某乙当场拿出3万元现金,表示先拿这些钱给父亲看病,剩余2万元打下欠条,承诺一年内偿还完毕。根据父子双方的申请,承办法官立即立案受理双方关于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申请,审查裁定该调解协议有效。 老人通过调解渠道免费赢了“ 官司”,感动得连连道谢。

“驻庭特邀调解员室和驻村调解室,既是诉调对接工作的良好平台,也是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推手,促进和推动了法院与地方党委、政府的和谐共建活动。”该院院长冯燕杰介绍,该院5处基层法庭与辖区乡镇形成了良性互动机制,法庭主动与地方党委、政府沟通协调,乡镇党委也主动邀请法庭研讨矛盾纠纷新动向、新趋势,共同商讨化解措施。

规范流程  实现无缝对接

近年来,微山法院先后制定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管理规则》《特邀调解员、兼职调解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统一了文书格式和样本,健全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使之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开展诉前对接,强化立案调解。诉调对接中心着力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及时化解于立案之前。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后,由法官主持,以当事人申请出具调解书实现诉讼与非诉讼衔接化解矛盾,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诉讼前。

推行立案预登记,实现繁简分流。对前来立案的当事人,由立案法官为他们算好“诉讼风险五笔账”,向其阐明诉讼风险和诉前调解的特征、优势,对适合诉前调解的案件建议其到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立案庭庭长审批,对案件进行预登记。实行立案预登记后,部分事实清楚、争议标的较小的案件及时得到了化解,有效节约了审判资源。

加强司法确认,及时兑现权益。对法院调解成功的案件,当事人要求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及时进行司法确认,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使当事人权益快速得到兑现。

“以判决形式结案,往往导致部分当事人口服心不服。现在案件被特邀调解员提前化解,即使调解不成也消除了怨气,理顺了关系,减少了我们的工作压力,使我们有更多的精力审理复杂疑难案件。”梁晓艳介绍。

多方联动  化解矛盾纠纷

微山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人民调解与驻村调解信息互通机制。院机关通过调解案件、调解员联席会、巡回办案等渠道掌握的治安隐患、矛盾纠纷动态,及时向各村、各乡镇予以通报。在调解工作上,多方联动,资源共享,尤其针对村民家庭矛盾、邻里纠纷,由人民调解员与驻村调解员互相配合,共同化解矛盾纠纷。

2016年8月5 日,四十多岁的王某甲气汹汹地来到法院,递上一张诉讼状,状告邻居王某乙,要求王某乙赔礼道歉,并赔偿医药费 1121元。立案庭法官看了诉状后得知,原来王某甲的母亲与王某乙的母亲言语不和,王某乙的母亲出手将王某甲的母亲推倒,治疗期间花费医药费1121 元,王某甲觉得受了气,遂诉至法院。调解员接到案子后,安抚了王某甲的情绪,并对其进行利害分析。经过调解员的劝说,王某甲同意调解。随后,调解员联系了王某乙和该村的驻村调解员,该村驻村调解员又联系了该村的村主任及村民小组组长,约定8月9日一起来法院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

8月9日一大早,几人如期而至。人民调解员邀请该村村主任发表了看法,随后经过人民调解员、驻村调解员、村主任的不断劝说,王某甲和王某乙达成了赔偿协议,王某乙向王某甲支付医药费800元,双方握手言和、重归于好。

通过大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不断创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微山法院实现了“三升三降”,即调解率、服判息诉率、均衡结案率明显上升,上诉案件、涉诉信访案件、申请强制执行案件逐步下降,收到了良好效果。关在峰  殷朋举

—微山法院诉调对接工作纪实

新闻推荐

微山县人民医院开展高温中暑、溺水急救演练高温天,这些陷阱得注意

本报济宁8月11日讯(记者李倩康宇通讯员焦裕如)9日,微山县人民医院针对高温中暑、溺水等突发安全事件开展了急救应急演练。随着急救演练指挥一声令下,演练正式开始。当班医生护士快速组织实施抢救...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