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山“困境儿童” 有了“工资”
本报微山讯(通讯员邹皆振沈晨)日前,微山县出台文件,对“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200元。享受补贴的对象,可同时享受城乡低保救助。至此,该县困境儿童有了“工资”,保障了基本生活。这是该县在增加因父母死亡、失踪、重残、服刑等原因造成的事实无人儿童补贴后再次扩大儿童普惠补贴范围。
据悉,“困境儿童”生活补助针对具有微山县户籍、未满18周岁的四类儿童,包括:母亲改嫁(弃养),父亲死亡、失踪、服刑、重度残疾;父母一方死亡、失踪,另一方残疾;父母双方残疾以及其他原因造成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此项补贴将使全县约400名儿童受益。此笔资金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列入预算,县乡两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由民政部门实行社会化发放,每月将生活补助费按时打入监护人或儿童银行账户,确保困境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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