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相约 二人作案 一具浮尸
点击查看原图■记者李朕葳实习生张婵通讯员张凯王力
正在自己地里干农活的王先生被一声凄惨的尖叫吸引,当他顺着声音走过去后,一位邻村的村妇正惊恐地指着河中一具用绳索捆绑的严重腐烂的尸体。接到报警后,微山县公安局民警对现场展开勘查,一起涉嫌高利贷的杀人抛尸案的整个案情也逐渐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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夹坊村发现无名尸古柳区又现焚车案
2012年6月5日下午5点左右,家住微山县马坡镇的王先生向警方报警称,他在自己村子旁边的河沟内发现一具用绳索捆绑的尸体。
接到报警后,办案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同时将案情向县公安局和市局刑侦支队报告。由于发现尸体的时间是在6月5日的晚上,昏暗的光线影响打捞工作,办案民警商议,决定第二天对尸体进行打捞。6月6日一大早,公安机关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查,同时组织人员进行尸体打捞,将尸体打捞上岸后发现,该尸体头部、胸部及上肢均被白色塑料袋套罩,并用透明胶带和绳索捆绑。法医对这具青年男性初步检验,发现尸体的右膝关节有刀疤等明显特征,在死者的颈部、背部和手腕部有多处锐器伤。
通过对现场的初步勘查以及法医对于尸体的初步鉴定,侦查人员得出结论,受害人系被杀死后抛入水中。
为了尽快侦破此案,微山县公安局立即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微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陈秋岭亲自指挥的“6·05”专案组。专案组分析,要想破案,首先要查找尸源。尸体已经腐烂,给警方的侦破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但是令专案组民警深感欣慰的是,尸体上明显的特征为寻找尸源提供了便利。
围绕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群众,尸体解剖检验,信息录入无名尸体数据库及向周边地区发布协查通报,查找尸源工作同时展开。6月6日就在微山警方努力查找尸源的时候,任城区公安局古柳派出所的民警也接到了报警电话,称在他们辖区发生了一起焚车事件。夹坊村和古柳辖区相隔仅仅几华里,而且在同一时间段接到两起报案。马坡的这起杀人抛尸案和古柳发生的焚车事件,这中间会不会有所联系呢?专案组民警马上赶往了焚车现场进行勘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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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车案引出新线索经排查锁定嫌疑人
焚车现场位于古柳镇树林里,一辆北京吉普被焚烧的面目全非,但是车牌号还完好无损的留在了车上,现场还遗留了一个衬衣,有两道人走过后留下的痕迹。
警方根据车辆信息得知车主是任城区南张镇人王明,而且王明于2012年6月2日晚失踪。办案民警敏锐的感觉到,在夹坊村河沟中发现的那具无名尸体,极有可能就是已经失踪的王明。
专案组民警立即与王明家人取得联系,经其家人对尸体、衣着进行辨认确定死者正是失踪人员王明。
民警了解到,死者王明家境比较富裕。在出事前的几个月,王明开始涉足在赌场发放高利贷的营生。根据王明家人的反映,死者是在6月2日晚上8点左右与家人失去联系的。在6月2日的下午,死者还先后接到家里人打来的两次电话,两次通话中王明都称自己和李锦在一起。
随后,警方重点对李锦进行了调查。李锦,男,28岁,任城区接庄镇人,平时不务正业,嗜赌如命,经常在赌场参与赌博,负债累累。由于王明常到赌场放高利贷挣钱,李锦也曾借过王明的钱,两人存在一定的借贷关系。并且调查信息显示,李锦于6月2日晚9时30分左右出现在微山县马坡镇境内,随后便离奇失踪。案件进行到这个阶段,专案组提出了分析意见:李锦系涉案关键人物,是本案凶手的可能性很大。于是围绕李锦的调查摸排工作紧锣密鼓地展开。
于此同时,警方发现,李锦在案发时段经常与一个叫孙波的勾结在一起。经调查孙波,男,26岁,微山县马坡镇人。无业,案发后也离奇失踪,专案组综合分析判断后,认定李锦、孙波存在重大作案嫌疑,两人在案发后已畏罪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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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嫌犯突然来自首
其同伙最终被抓获
在案发后的第三天,马坡派出所突然传来消息,犯罪嫌疑人之一孙波慑于法律威严,在其父亲的陪同下到马坡派出所投案自首。
孙波告诉民警,自己在外逃亡的几天里,非常想念自家的妻儿老小,同时经受着情感和良心双重煎熬,在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后,孙波最终选择了投案自首,并如实向公安机关交代了其结伙李锦抢劫杀害王明并异地抛尸、焚车的全部作案过程。
由于有了孙波的供述,整个案件也基本明了了。李锦、孙波二人联手杀害了王明。现在,孙波已投案自首。怎样抓捕李锦成为了警方下一步的工作重点。
孙波在交代案情中提到,李锦在逃亡过程中几次想购买手枪。李锦为人比较凶残,如果他这个想法得逞,造成的后果将不堪设想。
在6月9日上午9时,警方得知,李锦此刻藏身在济宁市市区内的某家商务宾馆内。李锦选择的这家宾馆紧邻大型蔬菜市场,外来人口多,商铺林立,周围环境较为复杂,如果在抓捕过程中稍有不慎,李锦就很有可能藏身人群,再想抓他将会更加困难。6月11日下午14时许,抓捕人员到达宾馆外,分派了五名民警实施抓捕。在宾馆服务人员的带领下,民警来到嫌疑人李锦藏匿的504房间门口。在其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迅速冲进房间,顺利将李锦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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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身陷高利贷
杀人抛尸为劫财
对于为什么会谋划这次杀人劫财事件,犯罪嫌疑人李锦解释说,都是因为给朋友做担保,让自己陷入了高利贷的还息深渊。而本案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孙波则声称,做出这样的事,主要是因为自己可怜李锦这个朋友。
替朋友担保的李锦眼看朋友所借的高利贷利息越滚越多,自己有些招架不住了。而自己以孙波名义所借的高利贷离还款的日期也越来越近。走投无路的李锦,此时为了钱,萌生了杀人劫财的念头。思索再三的李锦找到孙波说出了自己的计划。
李孙二人制定好计划后,李锦给王明打去了电话。此时王明正和几个朋友在KTV内唱歌。接到电话后,听说有人想要借钱,年轻气盛的他便只身一人带着三万元现金到达了和李锦约好的地方。
三人相约见面的地方非常偏僻,有大片空置的住宅房屋,一般很少有人经过这个地方。将王明骗到此处后,李孙二人将其残忍杀害。
两名犯罪嫌疑人将王明捅死后,拖到了王明所驾驶的车上,一路寻找可以抛尸的地点。当车辆行至夹坊村附近时,二人将尸体扔到河里,行走至一段路后,二人将准备好的汽油浇在了车上,将车烧毁。(文中人物除办案民警外均为化名)
犯罪嫌疑人指认焚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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