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区百姓的贴心法官
臧华,现任泗水县人民法院圣水峪法庭庭长。现年46岁的他已在基层人民法庭连续工作了21年,审结各类案件4000 余件,没有一起违纪投诉,没有一件引发不良后果。他爱岗敬业,任劳任怨,秉公执法,忠实履行人民法官的神圣职责,被授予济宁市第四届“道德模范”,被省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荣记“个人一等功”,被省委授予“齐鲁先锋共产党员”,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和“全国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扎根基层二十载
“ 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诗人艾青的这句名言正是臧华多年扎根基层的真实感受。
圣水峪法庭辖两个山区乡镇,这里大多是山地丘陵,群众诉讼相当不便。为此,臧华转变办案方式,在不设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审判点”,每月15日定期派干警值班。他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带领干警深入田间地头、农家院落巡回办案,“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考虑到在外打工的当事人请假不方便,来回奔波既耽误时间又要花费路费,他便创设了“假日法庭”,针对外出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带领干警放弃休息时间,利用中秋、国庆等节假日开庭,使当事人在回家探亲的同时参加诉讼,并尽量一次调解结案,及时拿到法律文书,保证了当事人“打工”、“打官司”两不误,把司法为民做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圣水峪法庭也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大山里的流动法庭”。
“能调则调”化纠纷
群众利益无小事。人民法庭受理的婚姻家庭、人身损害赔偿、土地承包等纠纷,看起来是小事,但很容易引发大问题,影响社会稳定。臧华积极践行“四心工作法”,把每一起“小案子”都当作“大案子”来办,把案结事了、定分止争作为工作目标,把多做调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作为结案的主要方式。每个案件只要有1% 的调解希望,他都会付出100% 的努力,耐心做当事人的工作。他经常亲自送达诉讼文书,及时掌握当事人的思想动态,为促成当事人调解掌握第一手资料,为保障庭审安全做好铺垫。他积极借助“多元联动便民调解网络”,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形成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联动的新模式。近年来,圣水峪法庭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平均达到70%。
在审理一起离婚案件时,双方当事人就 10岁独生女的抚养问题产生了严重分歧,都坚决要求抚养孩子,并分别聚集了数十名亲属,拿着铁锹、镢柄在法庭门口谩骂,还撞坏了法庭的铁门,气氛十分紧张。为防止事态恶化,臧华先联系镇派出所干警协助法庭控制现场形势,之后迅速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征求孩子的意见,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女方抚养孩子并给付男方一定经济帮助,男方定期探视孩子”的调解协议。
同事眼中的“拼命三郎”
臧华始终保持着对工作的热情、韧劲和认真负责的态度。他既是指挥员,又是战斗员,不仅要做好庭内日常的事务管理工作,还要审理大量的案件。法庭人员少,开庭审理、送达文书、诉讼保全、整理卷宗,他什么都带头干。为减少当事人诉累、缩短办案周期,加班加点是他一贯的工作作风。一年春节前夕,他到江西办案,因为赶上春运,火车票很难买到,他就在火车过道里的马扎上坐了十几个小时。有一次,他到广州省徐闻县进行诉讼保全,和同事租了一辆人力三轮车,在县城跑了一整天查询被告的银行存款,年轻的三轮车司机又累又饿,边抹眼泪边说:“今天真倒霉,接了这么个苦生意,你们这些山东人怎么干公家的事还这么不要命?”近年来,臧华共为泗水县华金集团等企业追回债权1000余万元,促进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臧华还积极参与公益活动,奉献爱心。在办理的一桩离婚案中,11岁的男孩孔某某被判归其父亲抚养,其父外出打工不归后导致其生活困难。在臧华的资助下,小男孩顺利升入初中。他还促成爱心人士与留守儿童结对帮扶,使法庭辖区的12 名困难儿童在社会各界的关心下茁壮成长。
公正无私办铁案
臧华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妻子下岗后在一家企业打工,父母均年老多病。面对不算富裕的生活,他没有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没有受到过违纪投诉。这是因为他一直把“宁可清贫自乐,不可浊富多忧”作为自己的座右铭,严格执行最高院“五个严禁”规定,刚正不阿,秉公办案,坚决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始终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
工作之余,他喜欢写写博客,转载励志文章,交流办案经验和人生感悟,在反省自己的同时,缓解心理压力,进行自我激励。他在中国法院网网名为“天地之间”的博客点击率也始终排在前几名。
梁磊
—记泗水县人民法院圣水峪法庭庭长臧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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