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泗水破获结伙抢夺女性挎包案

大众日报 2015-07-21 23:36 大字

□记者尹彤

通讯员赵方敏孙鹏博报道

本报泗水讯7月8日,泗水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和摸排,成功打掉一系列抢夺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4名。

6月14日晚10点,家住泗水县城的女青年蒋某报警称在商贸城西被两名男子抢走挎包,包内有1万元的购物卡、身份证及现金若干。此后,6月21日、7月3日派出所接连接到报警,报案者都是女性,都是被嫌疑人飞车抢夺贵重物品,而他们所描述的嫌疑人体貌特征基本一致。

连续发生多起抢夺案件,有的受害人被连人带车拉到地上,身上多处摔伤。一时间城区内人心惶惶,尤其是上下班的妇女。县公安局党委领导高度重视,责令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迅速成立专案组,要求全力破案,坚决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专案组一方面认真梳理案情,深入分析研判犯罪分子作案规律、特点等情况,另一方面开展调查走访受害人及目击群众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经调查走访多名受害人得知,犯罪嫌疑人作案时为1到3人,抢夺时驾驶一辆红色125摩托车,骑车人为20多岁青年,身高175厘米左右,留着茶壶盖头,很胖,身穿黑色T恤、灰色短裤。

警方根据受害人提供的城区系列抢夺案发案时间、地点、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逃跑路线以及作案时使用的交通工具、嫌疑人体貌特征等综合分析,初步确定近期发生在城区的系列抢夺案件应为同一团伙所为,遂决定将这些案件并案侦查。

办案民警在对案发现场进行了大量走访摸排同时,逐一调取查看各路口视频监控录像,逐渐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规律,并通过技术手段确定了受害人口中“茶壶盖头”的真实身份为杨柳镇某村20岁的李某某。7月8日下午,办案人员获取李某某踪迹后将其成功抓获。经审讯,李某某对其驾驶125摩托车在城区多次实施抢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另外3名同伙徐某某、李某和乔某。办案民警随即对另外3名犯罪嫌疑人实施了抓捕,犯罪嫌疑人徐某某、李某、乔某先后被抓捕归案。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某供述:他于今年5月份偶遇同学徐某某,并相互留了电话号码。几天后,徐某某邀请他与其一起去街上抢夺,所抢财物两人平分。次日,二人骑车寻找抢夺目标。见有电动车车把上挂着包的或者单肩背包的女性,徐某某就示意李某某尾随其后,再趁其不备迅速把包拽走。抢包得手后,徐某某便请李某某喝酒吃饭、洗浴唱歌。

此后,二人又伙同李某、乔某共同作案。自6月初以来,4人多次交叉结伙,先后在泗水县城、乡镇及曲阜等地作案50余起,抢得现金20000余元、手机40余部,以及项链、手镯等物品,涉案价值达100000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等已被泗水县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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