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游客吃住游购娱全满意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高晓彬
近日,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中秋、国庆“双节”旅游市场集中检查,旨在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市场环境,通过有力措施确保节日期间消费者玩得舒心、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近年来,市工商局从以下三个方面促进了济南市旅游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把握三环节,推动旅游市场发展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对申请从事旅游经营、服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商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严格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制等登记制度,全面履行市场主体登记“双告知”职责,促进相关部门监管履职到位。
同时,定期利用信息公示、随机抽查、日常检查、举报查处等方式,严格检查旅行社和景区经营户的主体资格,查看其证照是否齐全有效、经营制度是否规范、进销货台账是否完整;加大对景区无照经营的取缔力度,对相关行政许可即将到期的,提前进行行政指导;对应办营业执照未办理的,责令限期办照,并跟踪回访;对无法办照的,联合相关部门依法取缔或停业整顿,对整顿后符合办照条件的,依法予以办照,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教育引导规范行业按照“以监管促信用,以信用强监管”的原则,根据景区经营户的人员结构、行业特点,通过对各经营户开展了专题法规培训、座谈会,印制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等形式,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引导经营户牢固树立诚信经营意识,自觉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形成了诚信受益、失信受制的诚信经营氛围。据统计,2015年以来,济南市工商部门共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6次,累计培训经营业户960人次。
曲阜市工商局在三孔景区以“讲文明、讲诚信、树形象,营造和谐消费环境”为主题,开展了“孔子故里旅游服务业诚信经营自律公约”活动,对商户进行了“讲文明、讲诚信”专题培训,并定期召开管理例会,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三孔景区工商所还与商户签署了诚信经营自律书,统一制作了“诚信经营自律公约”悬挂在经营者店中醒目位置。公约中采用了《论语》里的经典名句,并运用现代文明经营理念进行了诠释,不仅提高了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更有利于游客对经营者进行监督,充分展示了孔子故里的文化底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立足职能帮扶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做大做强旅游产业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了《济宁市工商局关于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加强旅游市场监管的意见》,对涉旅市场主体实行定点联系,了解需求,听取意见,从市场准入、融资发展、品牌兴企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对涉旅重大投资项目、招商引资、资产重组、兼并联合等事项,进行特事特办和上门服务。
鼓励和扶持农民自主创业,帮助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社,大力扶持“农家乐”发展,搞活乡村“旅游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截至目前,全市已办理“农家乐”经营主体千余户。
突出三重点,促进旅游市场规范发展强化日常监管,净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以重点景区、主要商业街、旅游纪念品市场等为重点执法区域,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和旅游商品市场的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等违法行为,重点检查旅游商品(纪念品)是否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是否有虚假广告、商标侵权以及“傍名牌”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加强广告监测,严格审查旅游广告内容,对各类旅游服务广告、商品促销广告进行重点监管,严厉打击夸大宣传、虚假宣传、擅自发布户外广告等违法行为。加大旅游合同监管力度,印发《关于开展公用事业类、旅游类、汽车类格式条款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收集点评消费者集中反映的不公平格式条款,及时查处和曝光强买强卖、诱导购物及利用合同进行旅游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济南市工商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68人次,检查旅游合同2千余份,发放行政指导意见书32份,营造了安全、放心、满意的旅游消费环境。
强化信用监管,营造文明诚信营商环境联合文明办、消协等部门向广大旅游消费者、旅游从业者及社会各界发出文明旅游倡议,指导旅游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引导旅游商品交易市场开办者完善进货验收,保障旅游商品质量水平。
充分运用信息公示公开、信用约束、联合惩戒等措施保障公平竞争,对违法违规的经营者及时采取行政警告、责令改正、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媒体曝光等手段,促使经营者自觉依法经营;鼓励和引导旅游经营者积极参与“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创建活动,积极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
强化联动执法,凝聚监管执法合力为确保履职到位,对内,工商部门积极做好系统内部上下、区域、职能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建立了由市场科牵头,合同、商广、消保、企业注册局、公平交易局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外,坚持市政府统一领导,强化外部联动,加强与旅游、公安、交通、食药、安监等部门的工作协作,通过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联合执法等途径,增强工作合力,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此外,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商业贿赂、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实行“专案、专人、专办”,做到责令改正一批、立案查处一批、顶格处理一批、新闻曝光一批,切实维护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据统计,2015年以来,济南市工商部门共开展联合执法行动6次,查处取缔无证无照旅行社32家,查办各类违法案件3起。
强化三措施,保障旅游市场健康发展加强消费警示在主要景区、大中型商场设消费宣传公益广告牌,增强消费者自我防范意识。定期针对旅游消费热点问题开展消费警示发布活动。在“天价鱼”、“天价虾”事件发生后,市工商局迅速发布消费警示,在全市开展旅游市场和旅游中介组织专项整治,有效规范了旅游市场经营秩序。
据统计,2015年以来,济南市工商部门共开展旅游消费警示发布活动4次,发布消费警示26条。
健全消费维权网络市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实行节假日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大力开展“12315消费维权进景区”活动,进一步强化对相关投诉、举报信息的综合利用,引导和督促景区景点经营主体设立和完善“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的和解,履行其消费维权社会责任。目前已在主要景区设置消费维权投诉牌28块,详细提供监管员姓名、照片、联系电话、维权电话等信息,方便消费者第一时间寻求帮助,受到旅游消费者好评。
2015年以来,全市系统共受理游客投诉、举报65件,办结率达到100%,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16余万元。
强化消费维权教育针对部分旅客消费维权意识不强的问题,通过市工商局官方网站等相关渠道,积极开展旅游消费维权教育,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使消费者掌握维权、投诉、诉讼等相关内容,提高消费维权意识,增强自身权益保护能力。
工商人员检查旅游礼品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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