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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通报5起侵占扶贫资金案件 村干部骗取补助金被处分

济南日报 2016-08-19 00:00 大字

■本报记者万德龙历史经验表明,来源于最基层的腐败问题,尤其是侵占各项扶贫资金的案例,最能伤害百姓的切身利益,也更让人“寒心”。近年来,全省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了对农村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数次通报了相关违纪问题。在此情况下,今年,济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近日,济南市通报了5起侵占扶贫资金案例,现将这5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济南市查处的5起侵占扶贫资金案例

序号

案例名称

案例经过

1曲阜市尼山镇东余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刘怀昌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3年,刘怀昌假借他人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万元。2016年2月3日,曲阜市纪委给予刘怀昌开除党籍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泗水县苗馆镇东故安村党支部书记司常玉违规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4年4月,司常玉利用职务之便,为不符合条件的财政供养人员申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万元。2016年5月12日,泗水县纪委给予司常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3邹城市石墙镇姜坝村党支部书记姜在鹏违规发放救济物资问题。

2015年春节前夕,姜在鹏将政府发放给该村8户村民的救济物资,擅自扩大范围发给28户并截留部分救济物资发给村干部用作年终福利。2016年6月27日,邹城市石墙镇纪委给予姜在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微山县两城镇北薄南村党支部书记贾克华冒领扶贫专项资金问题。

2015年12月,贾克华擅自决定变更扶贫大棚项目实施方案和建设标准,冒领扶贫专项资金4.09万元,准备用于村里的其他事项。2016年6月25日,微山县纪委给予贾克华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上缴财政。

5鱼台县王庙镇村镇办主任刘召起,王庙村党支部书记翟银河为该镇职工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10月至2013年6月,刘召起、翟银河以王庙村村民的名义骗取国家危房改造补助资金6.9万元,用于镇家属院六户职工房屋维修。2016年6月22日,鱼台县纪委分别给予刘召起、翟银河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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