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州区税务局 四项举措优化简易注销

济宁日报 2021-12-20 07:12 大字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郑长锦)今年以来,兖州区税务局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更大力度推进优化税务注销,优化市场主体“退出”机制,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做好宣传辅导。及时学习和传达总局、省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优化税务注销的举措,学习今年7月份《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简易注销登记便捷中小微企业市场退出的通知》文件,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的出台、实施背景、政策效果等。组织学习掌握最新的税务注销业务,全面提高税务干部业务能力,保障税务注销业务顺利开展。通过微信公众号、全区办税场所公告、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等多种渠道公告税务注销业务的涉税流程和所需资料,方便纳税人获取业务信息,减少证件、资料报送。

规范注销流程。通过推进清税证明免办、即办服务、“承诺制”容缺办理等措施,企业办理税务注销大幅提速。对没有办理过涉税事宜的纳税人,或者办理过涉税事宜但未领发票、无欠税、无罚款的纳税人,可以直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注销,无需到税务部门办理清税手续。对无欠税(滞纳金)及罚款、资料齐全、符合一定条件的纳税人,即时出具清税文书,对资料不齐的,可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办理更“贴心”。

简化资料报送。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协调,用好用足数据共享机制。依托信息共享,系统自动处理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直接申请简易注销的纳税人。系统自动获取纳税人办理涉税事宜的情况,发票自行开具和代开情况,欠税情况等,自动提示主动告知,无需纳税人自行查阅核对。对已实行实名办税的纳税人免于报送税务登记证、发票领用簿等相关资料。

提升办税效率。简化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对非正常状态纳税人申请注销,非正常期间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无相关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可进行批量零申报处理。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注重注销前资格预检,避免多次办理相关业务。优化一般注销流程,设置专门的税务注销检查岗,将税务注销核查纳入日常管理,提高一般注销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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