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获“全省精神卫生系统 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山君来王新亮)日前,全省精神卫生工作推进会在济南召开。本次评选经过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组织评选等环节,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公共卫生科、儿童青少年心理科荣获“全省精神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李武、杜芳两位同志被评为“全省精神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个人”。
据悉,此次表彰活动中,共有25家公立卫生机构获评“全省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集体”69人被授予“全省精神卫生系统心理健康促进工作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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