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游泳遇贪贼 被偷的只剩泳裤

济宁晚报 2019-07-24 08:33 大字

本报记者李胜男通讯员赵彤

正值酷暑,气温居高不下,游泳馆成了人们避暑的好去处,不仅能在炎炎夏日得到一丝清凉,同时还能强健身体。然而避暑的同时,财物安全也要注意,近日,某游泳馆发生盗窃案,市民被偷的只剩一条泳裤。任城区公安分局民警连夜破案,赶赴外地将贪贼抓回。

6月23日,家住市区的赵先生和朋友一起来到某游泳馆纳凉,当他回到休息室时,发现自己存放衣物的储物柜被人打开,里面的衣物、手机等物品悉数不见,没有了衣服,赵先生只剩下身上穿着的一条泳裤。当他着急地向周围的人求助时,大家才发现,休息室中还有4个柜门也被撬开,存放在里面的财物也不见了。在游泳馆员工的帮助下,赵先生报了警,任城区公安分局常青路派出所民警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

民警王国强对被盗储物柜进行勘查时发现,这些柜门的锁都是被人用工具撬坏的,除了赵先生之外,其他失主仅丢失了手机和现金。当民警调取游泳馆内当日进出游客视频后发现,一名男子行动十分可疑。“该男子身着黑色T恤,进入游泳馆时背了一个黑色大包,当时可以明显看出,这个包里没有放什么东西,看起来非常平。当该男子离开时,背包明显鼓起来,看起来装满了东西。”民警王国强告诉记者,当即将该男子列为重点怀疑对象,并联合任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对其行踪展开了调查。

在调取了游泳馆门口的相关监控后发现,该男子驾驶了一辆白色轿车,根据其车牌显示的信息身份很快被确定。“该男子容貌很有特点,在进行仔细辨认后我们确定,当日进入游泳馆进行盗窃的就是这辆白色轿车的车主一河南籍男子郑某。”民警徐飞说,经调查,他们发现郑某曾经有多次盗窃前科,曾经在浙江福建等地游泳馆流窜作案。在进一步深入侦查后发现,郑某在游泳馆成功盗窃后驾车去往泰安,并于当晚,从泰安连夜坐火车赶往湖南株洲。6月27日,任城区公安分局警方赶赴湖南将郑某带回。

据郑某供述,当日他在游泳馆中,共盗窃5部手机以及300元现金,并将顺手偷走的衣物、证件等物品埋到了泰安的一个花坛里,因为一直没有正当工作且居无定所,曾多次因盗窃被处理。目前郑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济宁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民警提醒

消暑游玩时,一定注意财物安全,尽量不要随身携带过多现金或贵重财物,同时提醒游泳场馆的工作人员,夏日高峰期,人员聚集,一定要加强场所内的防范管理,避免类似盗窃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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