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高新区集中宣传“国家宪法日” 让市民近距离学懂宪法知识

齐鲁晚报 2018-12-05 05:32 大字

市民现场领取宣传材料。本报记者孔茜摄本报济宁12月4日讯(记者孔茜)4日,“12·4”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在新世纪广场南区举行,现场来自高新区13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通过摆设摊点、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形式为市民进行相关《宪法》知识宣讲,提高市民宪法法治意识。

今年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活动,活动以“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多形式加强全民宪法法治教育。“这个活动讲的都是贴近老百姓生活的事,真是既有意义又实用。”当日上午10时,与老伴一同遛弯的韩阿姨正驻足于宣传摊点倾身细听工作人员讲解,并不时翻阅着手中宣传手册。

“小孩横过马路致人损害谁赔偿?”“教育释放算不算刑事处分?”“如遇黑恶势力可拨打举报电话”……活动现场,来自高新区13个部门的工作人员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各有侧重地广泛宣传着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耐心细致地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

“今年部分执法单位也参与到宪法宣传日活动中。”济宁高新区政法委工作人员齐春峰称,为实现全覆盖式地广泛宣传,本次宪法宣传日活动除公检法部门外,还增加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环保分局等相关执法部门共同参与,同时,辖区各街道于社区内同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多角度集中宣讲宪法内容,进一步增强市民的法治观念。

“12月2日至8日是首个宪法宣传周,11月底至12月底为宪法宣传月。”齐春峰介绍,本次活动以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为支撑,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培养法治意识,为使宣传活动更具延伸性,在宣传月期间,将持续开展宪法宣誓、法治讲座、青少年学宪法、宪法晨读等一系列活动,全面落实普法制度,增强全民法治教育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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