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对车窗关闭不严的下手
本报讯因为和妻子吵架,一男子一气之下驾车外出,没成想,开着车逛了几圈后仍不解气。这时他“突发奇想”,连续盗窃他人车内物品以示发泄。近日,涉嫌盗窃的倪某被兖州公安分局兴隆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1000元。
5月22日早8时07分,兖州区公安分局兴隆派出所陆续接到市民报警称,其停放在小区楼下轿车内的物品被盗。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察,发现失主车内行车记录仪、导航支架及一些装饰品、卡被盗,车辆本身并没有被破坏的痕迹。民警在调取小区内监控视频后发现,一辆被遮挡号牌的红色轿车有重大作案嫌疑,嫌疑人驾驶这辆轿车在凌晨时分驶入小区内,作案后便离开。民警立即利用天网工程对车辆进行追查,调取了当晚行驶轨迹。很快,发现该车在进入作案小区之前,曾在兖州区实验小学东侧一书店门前作案,一辆停放在此的轿车遭到“洗劫”。经过查询类似车辆的信息,根据车辆的醒目颜色和特征多次进行视频查询比对,民警最终锁定了该红色作案车辆的真实号牌,并确定该车车主倪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8月2日14时40分,兴隆派出所民警将嫌疑人倪某抓获。据嫌疑人倪某供述,其作案时不撬门、不砸玻璃,只对车门玻璃关闭不严密的车辆下手。由于天气炎热,这几辆被盗物品的私家车车窗均未严密关闭,留下了缝隙,这才给倪某留下了可乘之机。
当办案民警问其作案动机时,嫌疑人倪某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原来,嫌疑人倪某当日与妻子发生争吵后离开家,驾驶红色轿车围着兖州城区乱逛,但逛了几圈也不解气。看到夜间人少,突生歹意对三辆车窗未关严的车辆实施盗窃行为。
民警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下车前一定要锁好车门并关好车窗再离开,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物品及财物。
(李胜男通讯员姚军玲李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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