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转型期,需双方共努力
干净明亮的车间,工人工作十分舒适。本报记者贾凌煜摄□延伸阅读
企业劳动关系和谐了,就能激发广大职工的劳动热情,调动积极性、创造性,使职工与企业唇齿相依、共谋发展、共享成果,进而有效地促进企业发展进步。当前,济宁经济发展正处于重要的转型期,部分企业经营压力加大,同时职工利益诉求也越来越多元化。在这种新形势下,更需要通过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职工与企业相互理解、同舟共济、攻坚克难、共度难关。
因此,人社部门要督促企业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深入推行社会保险费“一票征缴”制度。进一步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的“一书两金一卡”“工资预储金”等制度,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继续深入开展调解仲裁品牌创建活动,加大基层劳动关系纠纷预防调解组织建设力度。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企业适应经济新常态,主动转型升级,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力。通过发放稳岗补贴,让企业少裁员、不裁员,努力降低经济下行和结构调整中可能给就业和劳动关系带来的负面效应,保持就业岗位稳定和劳动关系和谐。
工资收入是劳动关系的核心问题,也是职工最关心的问题之一。未来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劳动保障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做好劳动用工备案工作,切实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履约率。通过举办工资集体协商培训班、交流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月等活动,大力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健全企业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力求工资集体协议签订率达93%以上。推进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要达到85%以上。
全面落实各项劳动标准,更要注重对他们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注重教育培训和素质提升,努力使他们不仅有工作、有收入、有保障,而且使他们事业有发展,能感受到自身价值和尊严。
本报记者贾凌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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