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强化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
本报济宁讯(通讯员张夫真许振鹏)近日,市财政局联合民政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的通知》,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新纳入社会保障兜底救助范围的贫困家庭年人均收入达到省定扶贫标准以上。
切实摸清社会保障兜底救助脱贫底数。在对贫困家庭进行摸底调查、建档立卡的基础上,对今年新纳入社会保障兜底救助范围的贫困家庭再次核实确认,做到一户不落、一人不漏,全面摸清困难类型、收入状况、家庭成员等关键信息,逐户制定兜底档案和救助台账,务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精确核算确定社会保障兜底救助额度。对年内新纳入社会保障兜底救助范围的贫困家庭,按照低保救助差额补助规定,精确核算确定其应享受的低保救助金数额,做到足额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对落实低保救助政策后,年人均收入仍达不到省定扶贫标准的贫困家庭,以贫困家庭每月享受的低保救助金为基数,核算出2016年1月份至低保金发放当月期间社会保障兜底脱贫救助金额,通过临时救助方式一次性补足差额,确保纳入社会保障兜底救助范围的贫困家庭年人均收入达到省定扶贫标准以上。
确保贫困家庭兜底救助脱贫时效。实施动态管理,对年内新纳入社会保障兜底救助范围的贫困家庭,于9月底前全面完成低保受理审批、低保金发放工作,确保兜底扎实、救助精准、应保尽保、家庭收入和所得低保救助金总额高于省定年度扶贫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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