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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变A2,“偷梁换柱”被查处,C1变A2,“偷梁换柱”被查处

齐河报 2014-03-25 00:38 大字

伪造驾驶证、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不配合执法……近日,县交警就查处了这样的一名大货车司机。请看——

3月7日上午10点左右,县交警大队生态城中队民警在省道824线执行“两会”安保巡查任务时,对路过的一辆车牌号为鲁HSE291的大型牵引车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人王某所持的“A2”驾驶证有伪造嫌疑。经过查询核实,王某持有驾驶证的实际准驾车型为“C1”,且已记 24分,状态为“已注销”,民警遂将其车辆扣留,并让其下午去生态城中队接受处理。

中午,王某在路边的饭店吃饭时,喝了不少酒,在下午接受询问时,情绪激动,对执勤民警说:“出来运货都不容易,一路上挣得还没罚的多,让你们罚可以,但别罚的太狠。 ”并且威胁到:“你们要不让我好过了,我也不会让你们好过。 ”当时生态城中队中队长王道栋说:“你现在情绪很激动,对事情的看待很不理智,要不这样吧,你们今天先找个宾馆住一晚上,晚上别喝酒了,明天上午再过来接受询问调查,行吧? ”(当民警在一旁录像时,驾驶员王某指着民警,不让进行拍摄,说自己有肖像权,不能随便拍摄,说着就要去抢民警手中的摄像机,王队长将其拦下。)遂将二人送出了中队办公室。

在第二天上午,车老板也赶过来了,王某对车老板悄悄地说:“就是那个高个子,非得罚那么多,他要是真那样,咱绝对不让他好过! ”随后两人就到中队询问室接受询问。经询问,王某承认所持“A2”型驾驶证系伪造。原来,王某为梁山县环宇货运服务有限公司的驾驶员,河南郑州人,拉载炭块由梁山运往邹平,因其“C1”驾驶证不具备驾驶大型货车资格,便想到了办假证这条“捷径”,但没想到途经齐河被经验丰富的民警一眼识破。在被问到这张假证是怎么来的,谁给制造的,王某拒不回答,说有沉默的权利有不回答问题的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王某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已注销)驾驶证、驾驶车辆与准驾车型不符,将面临驾驶证记24分、罚款4000元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的处罚。面对处罚,王某开始打同情牌,称自己跑一趟活也挣不了几个钱,恳求民警少罚点,并且拒绝在处罚决定书上签字。民警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地教育劝导,告诉他不接受处理货车就不能放,货物就卸不了,还得往里赔钱,并且触动了法律就必须接受处罚,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不签字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的,最后王某迫于法律的压力才签了字、认了罚。

3月8日下午,王某依法被公安机关罚款4000元,记24分,处以十日的行政拘留。

记者 宋宜广 通讯员 忠厚 潘阳 云时 文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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