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外孙女上学路上开车太快追尾货车 老人当场死亡 这是一个教训
■见习记者陈珍通讯员孟祥平
11月17日清晨,家住嘉祥县仲山乡孟楼村的68岁老人田某像往常一样,早饭后开着机动三轮车送外孙女慧慧(化名)去上学。由于慧慧起床晚了,田某便一路提高车速前行,行驶至327国道卧龙山镇马庄村路段时,慧慧没有想到,这次外公不但没把自己送到学校,反而永远离开了。
12月3日,记者来到嘉祥县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民警告诉记者,路上监控记录下了整个事件的全过程。11月17日早上7点36分,驾驶普通货车的田某某在装完沙子后,从马庄村出发拐向327国道,开始自西向东行驶,由于车上装满了沙子,田某某的车速控制得非常慢。这时,赶着送外孙女慧慧上学的田某也自西向东驶来,或许是由于着急,田某不仅车开得快,似乎也没看到前方行驶的货车。随后,田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重重地撞向了前方货车的车尾。经过剧烈撞击,田某从三轮车上甩出了13米,之后便倒在一片血泊当中。过了一分钟,受到惊吓的慧慧从三轮车车棚里爬出来,所幸只受了皮外伤。在感受到撞击后,货车驾驶员也马上下车查看,并拨打了报警电话和急救电话。“接到报警后,我们马上到达现场查看,田某已经被送至医院抢救,他驾驶的三轮车前轮经过碰撞已经严重变形,货车的左后部也有被碰撞的痕迹。”办案民警马志峰告诉记者,当时是晴天,而且路面平坦,本来并没有交通安全隐患。但田某驾驶速度非常快,靠近货车时也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加上注意力不集中,才导致惨剧的发生。“田某被送到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所以我们也不知道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他在想些什么。”据马志峰介绍,他们在调查中发现,三轮车驾驶人田某并没有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加之驾驶时注意力不集中、车速过快、没有保持适当车距,根据相应法规,田某应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此外,货车驾驶员田某某因为没有按照规定使用灯光,应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马志峰说:“本来这次事故是可以避免的,所以,驾驶员驾车上路时,注意力一定要高度集中,并要保持适当的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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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注意力不集中酿惨剧
今年7月12日,王某驾驶皖R2XXXX客车从东至县开往杭州。当日12时30分许,途经临安出口下主线匝道时,由于超速致使车辆失控。事故造成6人死亡、36人不同程度受伤,王某因“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2010年2月24日,重庆一驾驶员朱某驾驶货车从开县中吉准备去白鹤。途中转弯时,朱某见前面没有车辆和行人,注意力和视线都朝西方,没有及时将注意力和视线调整过来,忽略了看后视镜。不慎将一摩托车挂倒在地,由于朱某当时车速较快,头脑恍惚的他将摩托车拖了10余米才将车刹住。下车发现,地上3人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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