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碾压男子后逃逸 警方查看监控锁定嫌疑人
点击查看原图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王乾通讯员牛新颖徐衍军
7月22日凌晨,在汶上县南旺镇杏林路段发生了一起惨烈的交通事故,一摩托车司机被货车碾压身亡,事故发生后,货车司机肇事逃逸,汶上警方通过查看监控录像,很快确定了嫌疑人。
肇事现场:头盔碎落一地尸体留有汽车印痕
7月22日凌晨5时许,汶上县交警大队事故科接到报警称:在252省道汶上县南旺镇杏林路段有个人被轧死了,车跑了。接到报案后,事故科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摩托车倒在路上,摩托车头盔碎片散落一地,尸体背部留有双轮汽车印痕,现场惨不忍睹。
因案发时间较早,天色较暗,路上人员较少,民警未找到目击者。从现场仅能确定是一辆由北向南的货车肇事。随后,办案民警想到了全县范围内安装到位的天网工程视频监控,通过查阅事故现场两边的三处监控,民警发现事发时间段有三辆嫌疑货车,但这些货车只被拍到了侧面,虽然能够确定车辆类型,却无法查得其它信息。办案民警没有灰心,不断扩大侦查范围,当民警排查到现场北边不远处一十字路口时,发现该路口安装有高清视频,能够记录经过该路口的每一辆车,于是民警立刻调阅了该处的视频,从中发现两台车与嫌疑车相似,但看不到车牌,办案民警通过对相应时间段所有悬挂有清晰车牌的车辆排查,确定一辆红色自卸货车有重大嫌疑,因该车车牌没有按照规定放置,民警无法确定车牌号,但车辆前部特征却是非常明显。
案件进展:9天后,肇事者被民警当场擒获
于是,事故科民警经研究决定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向车辆逃逸的方向追查,当追查到嘉祥县高速路口监控时,结合车辆到达该处的时间,发现一辆红色自卸货车与嫌疑车相似,该车车牌处于水平放置状态,车牌号虽然无法确定,但民警已清晰的看到车内有两人,且车辆前部损坏特征明显。民警及时将调查情况向大队领导、县局领导汇报,县局领导果断决策,结合正在开展的涉牌车辆专项治理工作,加大查缉力度,凡是不按规定安装号牌的机动车一律扣12分,一辆一辆查验,此方法进行到第五天时,路上已经见不到安装活动车牌的重型货车。事故科民警借助公安局天网工程数据库图片与嫌疑车图片比对,终于在7月31日上午,发现汶上县刘楼卡口经过的一辆重型自卸货车与嫌疑车的对应特征极为相似,该车现在悬挂鲁HW0xxx黄色车牌,民警通过对该车近期活动轨迹查询,发现该车是拉沙的货车,经常从汶上县次丘路口经过。事故科民警及时将情况向大队领导汇报,经过汇总分析研判,队领队要求事故科采取守株待兔的方式,务必将嫌疑车辆与驾驶员一并查获。7月31日13时许,驾驶员在次丘赵村路口附近刚登上悬挂鲁HW0xxx车牌的自卸货车,就被守候的一旁的民警当场擒获。
记者调查:肇事司机并无货车驾驶证
“经过我们询问,得知被查获的驾驶员名叫李刚,事发时在副驾驶座上睡觉,车辆到达目的地后卸沙时,他发现车辆后轮上有血迹,便询问驾驶员刘强,但刘强吱吱呜呜,并没有告诉他怎么弄的,经过我们耐心细致的规劝工作,8月3日,刘强到汶上县交警大队投案自首。”民警告诉记者。
原来,7月22日凌晨,刘强驾驶鲁HW0xxx重型自卸货车从宁阳西疏拉沙准备送到嘉祥去,当他由北向南行驶到汶上南旺镇杏林村与对行车辆会车时,不慎与顺行的一骑摩托车的男子发生了挂撞,骑摩托车的男子被货车碾压身亡,事故发生后,刘强自知没有驾驶大货车的资格、路上车少且没人发现,怀着侥幸心理的他就驾车送沙去了。当公安机关紧锣密鼓调查时,刘强担心事情败露,不敢再开车,致使民警查获鲁HW0xxx重型自卸货车时,没有发现刘强。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刘强还是被民警抓获归案。现刘强已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民警正在勘查现场
制图李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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