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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界的李庄”遭漏罪追诉

新晨报 2011-06-18 12:14 大字

“原来以为四年的噩梦终于到头了,没想到现在才刚刚开始。”焦霞是原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山东记者站站长、原《法制早报》山东发行部主任齐崇怀的妻子,她的丈夫原本将在6月25日刑满出狱,但她并没有等到这一天。

6月9日,山东滕州市检察院以“漏罪”为由对齐崇怀再次起诉。经过不到5个小时的庭审之后,滕州市法院在6月9日15时20分当庭宣判,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两罪刑期与原案四年有期徒刑,实行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十三年,合并执行十二年。齐崇怀原刑期将满四年,如二审维持原判,这位记者还得在监狱里再度过八年时间。

“让我感到疑惑的是,李庄的漏罪案引起了整个法律界、新闻界的关注,但当‘新闻界的李庄\’齐崇怀被以同样方式被追诉的时候,面对的却是冷漠。”齐崇怀的辩护律师刘晓原在庭审后一再向记者表达了他的无奈。漏罪还是旧罪?

检方的起诉书显示,齐崇怀等人分别在2005年底的新泰市双高煤矿事故、2006年4月滕州市辛绪淀粉厂玉米储存罐崩裂压死人事件、2006年11月济宁市嘉祥县人民医院医患纠纷中进行了采访,并以发表稿件要挟获得了金额共计4.9万元。

但上述三起事件都曾经在齐崇怀等人2007年的公安询问笔录中被详细提及,而如今这份笔录又作为证据在4年后再次出现在起诉材料之中。

而其中双高煤矿、嘉祥县医院两案都曾出现在滕州市公安局当年提供给检察院的起诉意见书中,而双高煤矿一案后来也出现在2007年检方的起诉书之中。

“滕州市法院当年已经认定双高煤矿案不构成犯罪,滕州市检察院当年也认定嘉祥县医院一案起诉证据并不充分,而滕州市公安局更是对齐崇怀等人供述的辛绪淀粉厂案视而不见,为什么这些案件又被重新拿出来再次起诉一次?”刘晓原质疑道。

而齐崇怀本人提交法庭的《自辩状》则提出,“敲诈勒索”的三起案件均已超过追诉期,“起诉的三起案件全部超过了六年,属于不再追究的案件。”

公诉人庭审中辩解认为,虽然三起案件在当年没有被认定为敲诈勒索,但在此次又发现了新的证据,在证据充分的条件下,依然可以继续起诉。而根据《刑法》八十八条,“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此次的追诉正是来源于辛绪淀粉厂总经理张建涛的报案。

“我前段时间从网上发现齐崇怀等人因假冒记者被公安机关抓了之后判了刑,我想起当年那两名记者写严重失实稿件的事,我才到公安机关反映这个事。”张建涛当年并没有在事发后立即报案,反而在5年后的3月28日上午来到滕州东郭派出所“反映情况”。

张建涛报案的当天,滕州市公安局就完成了立案程序,对齐崇怀进行立案侦查,并在5月4日移送检察院起诉。

但无论是张建涛或者辛绪淀粉厂,在后来的起诉书中都没有作为受害人出现,而只是将张建涛的笔录列入证人证言。起诉中涉及的双高煤矿事件、嘉祥县医院事件以及齐崇怀对中国安全生产报社的职务侵占案件均没有报案者,更没有列明受害人。得知庭审结果后,齐崇怀的妻子焦霞突然跑到法院对面,拦了一辆出租车就离开了。直到当天下午6点,人们才在滕州市信访办找到了满面泪光的焦霞。据信访办负责人回忆,焦霞跳进了滕州市政府办公大楼前的护城河,被保安救了上来,因为担心出事,最后只好把她送到了信访办。

“我丈夫就是因为这些政府大楼出事的,我死也要死在这里!”在丈夫出事之前,焦霞只是一个普通的家庭妇女,但如今却要一人照顾两个还在读小学的儿女。

2007年的滕州政府大楼曝光事件意外地改变了这个家庭。

当年6月14日,网友“白展堂123 ”在包括新华网发展论坛在内的多家网络论坛曝光了滕州市政府豪华的政务中心广场,虽然只是一个县级市,但这个广场东西长270米,南北宽250 米,总用地面积达6.3万平方米,室内各种办公场所均“金碧辉煌”。4天之后,网友“qichonghuai”发帖说,“白展堂” 就是他的朋友马士平,并且已经被滕州市公安局拘捕。但很快,滕州市方面就公开辟谣否认马士平是“白展堂”,并且在当月25日拘捕了以“qichonghuai”账号发帖的《法制早报》记者站站长齐崇怀,罪名是“涉嫌经济犯罪”。

一年后,齐崇怀与另一名长期合作的记者被滕州市法院判处敲诈勒索罪,共认定犯罪事实11起,齐的刑期为4年。而马士平也以敲诈勒索罪被判2年。

但对于网友“白展堂”的真实身份,至今尚未有人予以证实。

焦霞则向记者透露,在6月初网帖出现之前,齐崇怀确实跟她谈论过滕州的政府豪华大楼,她确信就是齐崇怀发的帖。据齐崇怀的一位朋友认为,“白展堂” 很可能就是齐崇怀本人,马士平其实并非《法制早报》山东站记者,但却是齐的好朋友,多年来给齐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新闻线索。2007年6月马士平涉案被捕,齐崇怀希望能够借炒作滕州政府大楼事件,通过网络舆论将马士平救出来。但事与愿违,齐没想到滕州会最终把矛头对向了自己。齐崇怀被捕前三天,滕州市警方曾到《法制早报》记者站要求齐崇怀协助调查,但被齐崇怀拒绝,他当时还拿起相机对公安拍照,把照片发到了网上。以采写报道换广告

涉及两笔款项共18万元的“职务侵占罪”让齐崇怀新增了6年的刑期。

检方指控齐崇怀在2005年1月伪造房屋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虚假资料,从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套取现金约18万元。

齐崇怀则认 为,这笔款项只是他的广告提成。2004年山东邹平县有烟花厂发生爆炸事故,当时担任中国安全生产报社山东记者站站长的齐崇怀安排两名记者去采访。邹平县后来通过记者联系到齐崇怀,要求不要发这篇报道,最后双方商定邹平县共出18万元在中国安全生产报发两版广告,该报也不再刊发烟花厂爆炸的报道,报社扣除了各项费用后,齐崇怀提成15万。另一笔3万元的提成也是以同样的方式获得。

翻阅齐崇怀第一次被诉的判决书以及“漏罪追诉”的起诉书,无不是这样一个流程:某地发生事故,记者到当地采访,当地政府人员出面与记者商量不希望报道,最后给予广告费或直接给记者现金,记者则答应不再报道事故。

据齐崇怀的一位前同事介绍,通过负面报道获得利益几乎是当地记者站记者唯一的生存方式,“不查则已,一查到处都是”。

在2003年之前,中央级报纸驻各地记者站都是挂靠在各省主管单位,如齐崇怀在2001年到2003年期间工作的《人民公安报》 山东记者站,当时就挂靠在山东省公安厅,人员的待遇与省公安厅基本一致。但2003年中宣部及新闻出版总署要求中央、部委报纸全部以“三脱钩”原则进行改制,从此各地记者站基本是自筹经费。

齐崇怀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中国安全生产报山东记者站副站长的名义筹建了这个记者站,所有经费均由齐崇怀一人筹措,而报社只提供两个广告版面让记者拉广告。记者站实际上被齐崇怀个人所承包。

但在焦霞眼中,齐崇怀与其他记者站记者有显著的不同,“他这个人很倔,如果别人通过朋友来给他钱求他不发稿,他一般都会答应,但如果对方通过领导给他压力,他就找别的报纸发。”焦霞有时候很赞同齐崇怀的正义感,但又对齐崇怀的“倔强”感到不满,因为直到齐出事之前,他们一家人还只能跟三家人合租在一个不到90平方米的旧楼房里。

几年来齐崇怀发表在《南风窗》、《新周报》等其他媒体上的报道比他在《法制早报》上的还多。(据《时代周报》)

翻阅齐崇怀第一次被诉的判决书以及“漏罪追诉”的起诉书,无不是这样一个流程:某地发生事故,记者到当地采访,当地政府人员出面与记者商量不希望报道,最后给予广告费或直接给记者现金,记者则答应不再报道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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