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行“334”工作法,释放涉农资金整合红利章丘普集: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这三年“3”即聚焦三大重点优化涉农资金配置
时值初秋,走进普集,生机盎然,在驻地,杏花河碧波荡漾,河两岸绿树环绕,环境卫生整洁,面貌焕然一新;在乡村,宽阔的水泥路串联起每个村庄,完备的农田水利设施浇灌着高标准农田,呈现出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
这一切变化,都要归功于从2015年开始实施的济南市财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项目。三年来,在济南市财政局、章丘区委区政府的领导帮助下,普集街道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的原则,创新实施“334”工作法,整合涉农政策10多个,实施涉农项目30多个,以1亿元财政投入撬动了3亿多元社会资金,发挥了涉农政策的叠加效应、涉农资金的聚合效应、综合效益的倍增效应,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改善了城镇生态面貌,提高了群众生活质量,带动了经济持续增长。
聚焦生产美,发展特色农业。改善农业基础设施,完成15个村塘坝整治工程和五小水利工程,实施1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和土地整理项目,为辖区40多个村修建道路120多条。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在普集街道北部山区、乐家村、焦家村、许河村和17个贫困村,因地制宜发展核桃深加工项目、蚂蚱养殖、豆腐产业、中草药种植、光伏发电、特色林果等特色产业项目,培育杰威园林、井泉樱桃等特色农业园区5个,双珠生态园、海西玫瑰等农业合作社20多家,联系农户520多户,有效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聚焦生态美,打造宜居城镇。坚持以点带面、连线成片、梯次推进的原则,强基础、补短板、拉框架、做亮点、建机制,城镇建设形成了由扁平结构向纵深方向拓展的发展框架。三年间,实施街道驻地环境综合整治、六村连片整治、杏花河河道整治、中心大街美化绿化、普集大集迁建、农村旱厕改造等工程10多项,整治驻地村庄15个,整修杏花河河道2.4公里,美化绿化6万多平方米,改造农村44个村旱厕4200多户,整治背街小巷2.3万平方米;改造淘汰辖区内209家锻造企业463台燃煤窑炉,关停取缔“小散乱污”企业,推行清洁生产,改善了空气质量;加强城镇环卫管理,落实网格化管理制度,抓实公共设施维护、园林美化绿化、环卫保洁等工作,持续改善城镇环境,让群众共享生态优美、和谐宜居的良好环境。今年以来,投资400余万元,规划建设占地15000余平方米的普集东城文体广场,着力打造成为普集“东部新城”的“明信片”、驻地群众休闲健身的“后花园”。
聚焦生活美,保障改善民生。以提高群众幸福指数为根本,统筹解决安居就业、精准脱贫、健康养老、农村饮水等民生问题,实施了刘河村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成一期4栋2.4万平方米安置楼,村民全部搬迁入住,成为济南市首个实现易地搬迁的贫困村;加快推进刘河社区二期3栋公寓楼、上皋社区三期4栋公寓楼、青华苑小区二期2栋公寓楼,不断改善群众生活条件。改造提升章丘东部养老中心和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新建房屋300多平方米,增加床位60多张,提高了养老水平;建成日处理污水1500立方米的污水处理厂,为6个旱情严重的山区村配套打深井6眼,保证了群众饮水安全;把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与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打造产业扶贫项目、改善城乡环境相结合,通过园区打工、保卫保洁、就近创业等形式,增加了群众收入,改善了群众生活,提高了幸福指数。
建立项目统一规划机制。章丘区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财政、国土、农业、水务等20多个相关部门组成的“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每年底对下一年度涉农项目进行调研论证,编制资金整合和项目建设规划,在规划引领下,相应地整合涉农部门的项目资金,实现项目、规划、资金有机捆绑,统筹安排,协调投入,促进了资金积聚。项目规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保证了项目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建立项目统筹协调机制。在区涉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由区财政局、审计局负责涉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审计监督,每月一次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区农业、国土、水务、环保等部门负责普集范围内涉农项目的资金安排和审查审核;普集街道按照上级要求加强项目调研论证、规划建设,每个项目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任务书,由“跑资金、要项目”转变为“建项目、管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涉农资金整合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加以解决,实现了“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
建立资金使用管理机制。组建了由区财政、审计、农业等部门构成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按照“性质不变、渠道不乱、用途不改”的原则,加强资金管理,保证投向准确,提高了资金使用管理水平。性质不变,就是无论哪项资金,上级下拨多少就使用多少,保证资金性质不改变;渠道不乱,就是涉及“三农”的各种资金,按照区里统一规划,由普集街道具体实施项目建设;用途不改,就是各类涉农资金专款专用,不截留、不挪用。同时,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使之与项目管理制度相互衔接,既做到了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又确保了资金效益最大化。
“4”即强化四项监督,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强化内部监督,建立涉农资金专账,实行封闭运行,对项目立项、招标、实施、验收、报账等环节,全程跟踪监督。强化上级监督,济南市财政局、章丘区财政、纪检等部门定期调度项目进展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认真整改、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强化第三方监督,聘请第三方监理,加强对涉农资金拨付、使用和涉农项目立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对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掌控力,确保了专款专用。强化社会监督,适时公开涉农资金政策及相关信息,做到了阳光操作、公开透明。
(本报记者 王永 通讯员 梁坤 孟凡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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