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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事借10万赖账 男子靠录音告赢 法官提醒:只要不是非法取得或剪辑伪造的录音就有效

生活日报 2016-10-26 17:04 大字

□记者张鹏

生活日报7月16日讯2012年,刘钢借给同事10万元没写借条,没想到过了三年多还没要回来,后来同事干脆不认账了。

日前,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审结该案,凭着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刘钢成功要回了所有欠款。7月16日,记者对此走访了济南法院多名一线法官。

当事人靠录音要回欠款

2012年一天,济南某公司职员苏丽为买房凑首付,向她的同事刘钢借了10万块钱,并表示两年内还清。因为二人平时关系不错,刘钢就没让苏丽写借条,第二天直接把10万现金交给了她。

没想到,直到2015年3月,苏丽仍没有归还这笔欠款,经过几次索要后,刘钢将苏丽告上法庭。庭审中,苏丽坚决否认曾向刘钢借钱。因为刘钢手里没有借条,庭审一度陷入僵局,在第二次开庭时,刘钢提交了几段电话录音作为证据,证实苏丽曾向他借钱并答应在2014年4月前全部还清。

电话录音里有这一段对话:“最近手头实在是不宽裕,刘哥你多体谅体谅吧,等年底发了奖金,我一定先把欠你的这10万元还上,你就放心吧。”“我今年4月份以前一定还钱。”

最终,济南市槐荫区法院判决苏丽偿还10万元借款及相应利息。

合法录音可作补充证据

据承办此案的法官丁哲介绍,将合法的电话录音作为证据在司法实践中早已得到认可,打官司重点就是看证据,有时当事人很难获得直接证据(如书面签字的欠条等),进行电话录音可能是一种简单有效的补充证据。

丁哲说:“由于电话录音是在对方不知情或者不知道你的真实意图的情况下进行的,对方警惕性不强,因此取证比较容易,在证据不足或者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可以考虑这种方式。”

据了解,不仅涉及借贷纠纷的案件中经常有当事人提交录音,在离婚案件、健康权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中,当事人都会提交现场录音或电话录音作为证据。

但并非所有当事人都像刘钢那样顺利,由于录音的非法采集方式或材料本身存在瑕疵,经常会出现不被法庭采信的情况。

不承认录音可申请鉴定

“录音不被采信为证据的原因有很多,比如采取非法手段取得,或者录音时胁迫、威胁他人,或者录音经过剪辑,有的私自在他人住宅窃听的录音也是无效的。”丁哲表示,合法取得的电话录音都是有效的。

但很多当事人往往忽略了录音内容和案件的关联性,录音内容必须完整反映债权债务的内容或者其他民事义务内容,比如借款纠纷中,录音应让债务人自己完整地说出欠钱具体金额。

“在一方当事人提交了录音后,对方当事人如果对录音的真实性有异议,可以申请进行司法鉴定,因为每个人的声音都是不一样的,司法鉴定机构会根据原始录音资料作出区分和辨别。”

济南市平阴县法院法官张兴告诉记者,如果对方对录音有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或者以各种理由拒绝配合进行司法鉴定的,应对此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法院往往会认定录音证据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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