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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监局公布4月份行政处罚案例 一家幼儿园用不合格味精被罚

山东商报 2016-05-04 16:44 大字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李雨)昨日,济南市槐荫区、长清区、平阴县等多个区县食药监局公布上个月行政处罚案例。槐荫区济南市快乐阳光幼儿园使用的味精经检验,结果为不合格,该幼儿园被槐荫区食药监局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处罚。另外3家基层医疗单位在药品购买环节出现问题,被辖区食药管理部门处罚。

记者从多个区县食药监局行政处罚表中看到,本次医疗处罚案例共6起。4家涉及药品,其中济南悦鑫堂大药房有限公司康福堂店涉嫌从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购进药品被处以罚款;长清区万德镇马套村卫生室涉嫌购进药品无完整购进验收记录被处以罚款;槐荫明医中医诊所涉嫌从不具有药品经营资格的个人处购进药品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济南瑞康诊所涉嫌从无药品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另外还有两家医疗器械公司,济南旭然义齿有限公司生产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第二类医疗器械及济南惠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变更经营场所及库房地址。

夏天来临,不少市民喜购买一杯自制酸奶品尝,本次槐荫区食药监局也将这部分食品纳入检查范围。济南三时鲜奶社管理有限公司德裕家园店经营的发酵乳、杀菌乳、生乳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的行政处罚。

自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食品行政处罚中不乏高倍罚款例子。平阴县常江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被平阴县食药监局处以警告处罚,另外平阴县食药监局还没收其违法所得12元、没收不符合规定的食用碱24袋,并处5000元罚款。平阴县味佳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添加剂,被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12元、没收不符合规定的食用碱22箱;并处2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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