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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情巧断家务事——山东首个家事法庭探秘

济南日报 2013-07-29 14:49 大字

作者:刘晓群实习生史春勇)

刚满20岁匆匆结婚,仅仅四年过后,小夫妻坚决要离婚——— 7月15日,24岁的女子丁某和27岁的丈夫王某来到平阴法院。两人2009年登记结婚后,常因生活小事发生争吵。丁某皱着眉头说,王某经常去歌厅、上网聊天,对自己实施“冷暴力”,也不给家用。王某则连连摇头,认为丁某老是无端起疑心,一言不合就“玩消失”。

当前,基层法院受理因家事纠纷引起的案件数量不断增长、案情渐趋复杂。家事纠纷因为当事人涉及夫妻、子女等,具有高度的人身性、社会性、公益性,也具有较大的隐蔽性、私密性,处理起来难度大,真正案结事了难度更大。近期,山东省首个家事法庭在平阴县人民法院东阿法庭设立。如何巧断“家务事”,实现家事案件审判的规范化?带着种种好奇与疑问,记者实地探访了家事法庭的庭审过程,亲身感受了“家事法官”如何巧解各种家事纠纷。

“80后90后”往往为小事闹离婚

丁某离婚一案,鉴于双方的对立情绪,一开始,法官并没有让原被告双方同时出现,而是让他们分别陈述了自己的态度与立场。由于双方离婚态度坚决,调解和好无望,法官听取了双方的离婚诉求。最终,经过调解,双方协议离婚。当值法官告诉记者,该院离婚案件的增多趋势已经有十来年了,前来起诉离婚的人员呈现年轻化趋势,不乏“80、90后”的身影。

其实,不少前来起诉离婚的小两口,还是有一定感情基础的,纠纷的根源都是些小矛盾,有时和当事人多聊两句,就有化解的可能。不久前的一天,一位女士抱着孩子来到法院起诉离婚。原来是小两口吵架后,女方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而男方也赌气迟迟不去娘家接媳妇,女方觉得颜面无光,就来到法院准备起诉离婚。调解过程中法官了解到,这对夫妻双方之间感情很好,没有什么大矛盾,起诉离婚的原因就是平时两家老人对小两口的生活多有干涉,加上这次的事让女方觉得面子上挂不住。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男方向女方赔礼道歉,女方也撤回了诉状。

法官与当事人坐到一张桌子旁

家事法庭里没有审判席,没有了原告被告,当事双方身前只摆放着写有“当事人”的标志牌。记者看到,色泽鲜艳的花朵冲淡了“打官司”的沉重感,法官与当事人坐到了一张桌子旁边。东阿法庭庭长秦立军告诉记者,他们这是根据实际情况,改变了家事法庭的布局。“这样设置主要就是想让当事人明白我们今天坐到一起就是来解决问题的。另外,为了更好地了解当事双方的心理以及纠纷的由来,法官不再高高在上而是下堂听案,坐在当事双方的中间,耐心了解情况。”法官们力图通过相对温馨的环境,让当事人在法庭感受到“家”的温暖,让一些准备离婚的人因“家”的特殊力量转变想法。

在实际工作中,家事法庭坚持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当事人达成合意的除外),主要受理14类案件,包括离婚纠纷,婚姻无效纠纷,撤销婚姻纠纷,家庭成员间损害赔偿纠纷,抚养、扶养、赡养纠纷,监护权、探望权纠纷,同居关系析产、子女抚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确认亲子关系纠纷,分家析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及其他适宜由家事审判法庭受理的案件。

法庭至少要有一名女法官

家事法庭成员由审判经验丰富、综合素质高、协调能力强并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审判人员或人民陪审员组成,且至少要有一名女法官。“为了引导当事人客观对待矛盾,最大限度地化解婚姻家庭纠纷,家事法官不仅需要法律专业知识,而且要求具备较丰富的社会阅历和人生经验,并掌握足够的调解技巧。”东阿法庭副庭长刘超说,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使审理达到最适当的效果。

秦立军告诉记者,通过家事法庭,使当事人在法官的指导和帮助下,找出婚姻家庭生活争议的原因,化解积怨,这才是家事法庭设立的初衷。“家事案件的审判,不单纯以追求当事人孰是孰非为目的,重在调整人际关系,促成和谐。”

家事法庭还聘请有心理咨询资格和心理疏导特长的专家作为特邀调解员或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调解、审理,在庭前、庭中、庭后给予当事人心理咨询和辅导救助。

3个月调解成功率提升20%

谈到家事法庭的最大亮点,法官认为,是审理过程中,采取了“先行调解、边审边调、寓教于审”的调解新模式。

“首先对当事双方进行耐心调解,调解和好是第一原则。”法官介绍。他们同时将法制教育、家庭伦理教育融入庭审当中,起到一定的警醒作用。

具体做法就是鼓励当事人通过协商、和解等方式化解矛盾,解决争议。为了避免双方的矛盾进一步激化,同时为双方当事人提供一个轻松、舒适的环境,来面对所存在的问题,法官一般会安排当事双方分别出庭,让当事人在情绪相对稳定的情况下,说出矛盾所在,讲出自己的诉求,法官也能更从容地从中找寻最佳解决方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家事法官俨然成为一个熟练掌握各种法律知识的“和事佬”。

事实证明,设立家事法庭达到了预想的效果,设立三个月以来,受理的三十多起案件中,大多数以调解或撤诉结案,调解成功率由之前的50%提升到了70%以上。

“办案者”也是“倾听者”

从法庭不同寻常的布置到

家事法官不厌其烦的调解,家事法庭带给记者的第一感受就是温馨。淡化了原有的审判色彩,进行“家庭化”的装修,法官也从“坐堂问案者”变为诉前介入调解、接受当事人诉说的倾听者。这样的过程,让当事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渐缓,能够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解决问题。

现实生活中,很多婚姻走到尽头,不过是咽不下心中的那口气。家事法官在调解离婚案件时会坐在当事人身边耐心倾听当事人诉说,通过倾听,贴近当事人双方的内心感受,通过倾听,找出闹离婚的根源所在,如果只是一时赌气或其他原因,那么尽量引导当事人正确处理婚姻中的问题,挽救破碎家庭;如果两个人确实不适合在一起,那么也希望能好合好散。这正是家事法庭存在的价值所在。(本报记者 刘晓群实习生 史春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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