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治理需要更多“头脑风暴”
□刘高君
3月25日,市中区舜玉路街道办事处会议室内气氛热烈,市中区城管局联合舜玉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居民代表、物业单位代表、设计单位设计师和城市规划专家7方人员在这里一起为正在编制设计的《市中区背街小巷外立面整治方案》进行“头脑风暴”,开创公众参与市容市貌整治提升新形式。(3月28日济南发布客户端)
俗话说“众人拾柴火焰高”,这句话同样可以运用到城市治理中。城市治理本就属于众人之事,没有公众的参与配合,很多方面可以说寸步难行。参与治理不仅是行动的参与,也包含治理理念的参与,像报道中采取多方共建、“头脑风暴”的形式,就是落实公众参与城市治理的有益探索。
从“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推进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到“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从社会管理到社会治理,蕴含着社会建设理念的创新与升华。管理的主体是政府,而治理的主体还包括社会组织乃至个人;政府的管理权来自于人民的授权,而治理权相当一部分由人民直接行使,更体现自治、共治。
伴随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所扮演的角色已不仅限于公众日常生活的场所,更重要的是公众寄托个人情感的精神家园。因此,社会公众既有参与城市治理的基本权利,更有维护市容整洁、维持良好公共秩序的义务。基层部门与公众形成合力,特别是政府部门、社区工作者、各行业代表的全程参与,让原本冷冰冰的城市治理和环境改造变成了精细的、有温度的民心工作,辖区环境品质提升成为大家共同努力的方向,其产生的效应必定是积极向上的。
公众参与是提升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参与不仅仅指公众在某个行政领域、行政程序中的有限参与、被动参与,而是指公众在行政决策、行政执法、行政监督等过程中的全面参与、主动参与,这也是行政机关与公众之间积极互动的过程。然而,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时难免存在参与能力有限、参与渠道不畅等方面的问题。这就需要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创新工作方法、整合资源、建立机制,通过强化媒体宣传引导、建立政策法规等途径,为公众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便利。在采取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广泛开展依法治理活动之外,还可因地制宜,通过搭建“圆桌论坛”平台、探索公众参与常态化机制等方式,促进城市治理中公众参与朝着更加健康、更加有序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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