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事说 市民政局发布白事“明白纸”一纸读懂“身后事”

济南日报 2022-03-29 11:47 大字

生态葬安葬及共祭仪式。

生态葬安葬现场

市第二殡仪馆

西山子人文纪念园

殡葬服务场所

海葬

我们常赞叹新生命的诞生,却很少直面关于死亡的问题。身故后,将有入殓、送别、火化、安葬等一系列“身后事”,去年8月20日,市民政局发布白事指南,为逝者亲属办理业务、市民了解相关政策常识,提供了既权威又通俗的参考,那么这一串“身后事”中,还有哪些需要知道的常识?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市民政局继续发布白事“明白纸”,带大家继续了解关于“白事”的那些事儿——

关键词 殡仪馆

通过去年的白事指南,大家都知道,殡葬服务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服务,涉及遗体接运、殡殓、殡仪、火化和骨灰存放、安葬等多个环节,为避免出现诱导高价消费或不必要的合同纠纷,办丧群众应在办理丧事的过程中优先选择公办殡仪服务机构,即各殡仪馆,或仔细甄别、选择正规殡葬服务机构,亲自办理殡仪服务手续。问题来了,全市有哪些公立的殡仪馆呢?下面这张表格告诉你答案!

以上这些殡仪馆均可以提供穿衣整容、遗体接运、家庭灵堂布置、守灵服务、遗体冷藏、遗体告别、遗体火化、骨灰寄存、祭奠服务及各类殡葬用品等服务。市民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

值得一提的是,殡仪馆内殡仪服务收费项目均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殡仪馆有关殡葬收费的通知》要求,实行政府定价,并在官方网站公开公示,市民可通过网站查询。

除殡仪服务外,殡仪馆内所销售的骨灰盒、寿衣等殡葬用品均经过政府公开招标采购进馆,价格实行差率控制,最高加价幅度不得超过实际进价的30%,真正实现便民、惠民。

特别提醒 根据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太平间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医疗机构内太平间对外出租或承包,不得开展营利性殡仪服务、销售殡葬用品或委托任何单位、个人依托太平间开展经营性活动。

关键词

人都有生老病死,而墓园是人生最终的归宿,所以选择墓地在很多人看来是一件大事。不过,大多数人可能不清楚,其实墓园是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的,两者性质不同,要注意区分。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经营性公墓。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营性公墓是指为公民有偿提供骨灰安葬或安放的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经营性公墓应持有山东省民政厅批准设立的文件、《经营性公墓合格证》,应办理营业执照、办理税务登记。

经营性公墓可面向符合购买条件的国内公民销售,不受购置人户籍限制。居民购置墓穴(格位)应当持购买人身份证件和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为夫妻健在一方、高龄老年人、危重病人预购墓穴(格位),可以不提供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但应当提供被安葬人的身份证明。每个被安葬人的死亡证明或火化证明、身份证明只能购置一个墓穴(格位)。

购置人应同经营性公墓签订骨灰安葬协议,并缴纳有关费用。缴费期按年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期满仍需保留墓穴(格位)的,经营性公墓应当在期满前180日内通知户主办理继续使用手续;逾期不办理的,按无主墓由经营性公墓自行处理。

目前济南市共有11家合法的经营性公墓(见下表),大家可根据自己的住址、喜好和经济实力自主放心地选择。公墓

除了经营性公墓,还有公益性公墓供选择。

公益性公墓是指由县(市、区)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建立的,为公民提供免费或按政府定价收费的骨灰安葬(放)服务的非营利性墓地和骨灰存放设施。公益性公墓应持有区县民政或审批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公益性公墓按政府定价销售。墓穴形式安葬的,收费包括穴位费、日常维护管理费等;骨灰堂安葬的,格位免费提供,收费包括日常维护管理费等。

公益性公墓购买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使用期限、管理方式与经营性公墓相同。

关键词 殡葬政策

济南市殡葬改革工作秉承移风易俗、保护环境、减轻群众负担的宗旨,在破除旧俗,倡导文明节俭办丧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尝试和探索,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其中,低保家庭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基本殡葬全免费政策和生态葬奖补政策与群众关系最为密切。下面分别讲解一下——

Part 1低保家庭基本殡葬费用减免政策

2010年,济南市出台《关于为城乡低保家庭和部分优抚对象减免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对济南市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部分优抚对象的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实行减免。

减免的对象

·正在享受救助的本市城乡低保家庭成员。

·本市无丧葬补助费的优抚对象(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核退役人员)。

减免项目及标准

减免的基本殡葬服务项目为:遗体接运、遗体冰存三天、消毒抬尸、普通告别、火化、普通骨灰盒一支、骨灰寄存一年,合计减免1650元。

办理程序

在殡仪馆直接办理基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补助,或在户籍(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奖补款。

Part 2基本殡葬全免费政策

2019年,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倡导移风易俗推动绿色殡葬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厅字〔2019〕86号),对济南市2020年1月1日以后身故的居民给予基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补助。对济南市户籍市民基本殡葬服务费用补贴1300元。

减免补助对象

·具有济南市户籍且在本市殡仪馆火化(含特殊情况在外地火化)的城乡居民。

·具有济南市户籍不实行火化的少数民族。

·在济南市行政区域内死亡并在本市殡仪馆火化的非济南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1.未登记户口的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儿童;

2.无法查明身份并在社会福利机构死亡的被救助人员;

3.驻济大中专院校全日制学生;

4.驻济部队的现役军人;

5.在济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的台湾同胞;

6.已办理居住证的来济务工人员;

7.公安部门经办处理的未知名尸体;

8.自愿、无偿捐献遗体、器官或角膜者;

9.未登记户口的新生儿;

10.其他符合减免条件的。

减免补助项目及标准

基本殡仪服务是指由市、区县殡仪馆提供或委托提供的基本殡仪服务项目,不包含市民个人委托殡仪馆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的殡仪服务项目。

1.市级殡仪馆基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补助项目:保障型遗体接运(230元),一般抬尸和遗体消毒(120元),3天遗体普通冷藏(150元),平板火化炉火化(400元),普通骨灰盒一个(400元)。

2.区县殡仪馆基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补助项目,参照市级殡仪馆基本殡仪服务减免补助项目执行,可根据本地殡葬习俗调整个别项目。由各区县民政会同财政等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3.基本殡仪服务费用结算按实际发生额在最高免费标准内直接予以免除;选择基本殡仪服务项目以外的服务所产生的费用由经办人支付;对未发生的基本殡仪服务项目可抵减其他项目费用,但不退款、不折现。

办理程序

在殡仪馆直接办理基本殡仪服务费用减免补助,或在户籍(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奖补款。

part 3生态葬奖补政策

2018年,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对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在全民全面免除丧葬费的基础上,市民政部门将惠民项目延伸到生态安葬环节,实现了惠民殡葬提标扩面。

奖补对象、类型及奖补金额

对选择生态葬的具有济南市户籍和居住证的亡故居民进行奖补(2018年1月1日以后亡故的)。

生态葬类型及奖补金额:

·骨灰撒散或将骨灰全部撒入海、河等,奖补4000元;

·骨灰使用可降解容器或者直接入土,土地可重复使用,不保留标志的,奖补3000元;

·骨灰或不实行火化政策的少数民族居民遗体深埋不留坟头、不设墓碑等标志物或在一年内不保留坟头、去除墓碑等标志物并且以后不再设立的,奖补2000元;

·骨灰永久安放在骨灰堂、墙、塔、廊、壁等骨灰格位中,无其他标志物的,奖补1000元。

办理程序

由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逝者安葬证明向亡故居民户籍(居住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领取奖补款。文/图本报记者兰萃通讯员孔天骄

更多公益性公墓可扫码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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