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企业可通过多渠道反映诉求 收派单1个工作日内须与企业联系

山东商报 2019-06-02 10:01 大字

商报消息(记者焦腾)5月31日,记者在济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企业可以通过济南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济企通”服务企业云平台、企业诉求电子邮箱反映诉求。

强化流程标准,提升企业诉求办理效率。《实施办法》明确了企业诉求受理、办理、督办、回访、归档等环节流程,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了服务企业诉求受理渠道,规定了直接办理、转交办理、协调办理的有关要求。在办理时限上明确了“1、3、15、30”四个节点,即:收到诉求派单的1个工作日内与诉求企业取得联系,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15个工作日内予以解决或服务确认,难度较大或者多部门协调的事项最多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强化监督考核,激发服务企业内生动力。为确保服务企业长效机制落地落实,《实施办法》对监督考核提出了严格要求。在督办方面设置了“触发”机制,明确了“四个必督”,即:影响企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和迫切诉求必督、企业多次或集中反映的事项必督、临近办理时限的事项必督、超期未办结的事项必督。在考核方面,明确要求市集中服务企业活动领导小组会同市委组织部对承办部门进行评价与考核,考评成绩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和党政领导班子考核,并作为年终评比先进的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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