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也敢“赖”? 还钱、判刑!

济南日报 2018-08-29 11:48 大字

雇员因意外死亡后,雇主不但没有主动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反而想方设法藏匿财产、躲避执行。近日,长清区法院依法对一起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罪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徐某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

从2004年起,张某受徐某雇佣,从事车辆驾驶工作。2012年7月,张某驾车运输货物途中由于轮胎爆胎,货车失控驶入路边沟内,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无事故责任。事故发生后,徐某只支付了1.5万元丧葬费,张某的遗孀于某随即将徐某告上法庭。2014年4月,济南中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由徐某赔偿于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6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被告人徐某没有主动履行判决。经于某申请,长清区法院于2014年5月立案执行。在执行中,长清区法院依法裁定将徐某名下的两辆机动车予以查封,但徐某及其妻子拒不交出相关车辆。与此同时,徐某仍私下从事多项生产经营活动,仅收取他人相关租金金额就高达150余万元。

被告人徐某在法院执行期间具备还款能力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甚至故意藏匿财产、躲避法院执行,严重损害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法律权威,在当地造成了恶劣影响。2017年10月,徐某归案后,其亲属随即向长清区法院支付全部执行款项。

长清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徐某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缴纳执行款,有悔罪表现,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据相关法律作出前述判决。(文中案件所涉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本报记者 刘晓群 通讯员 袁粼 孟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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