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用无人机抓拍“开车玩手机”不是小题大做!

鲁中晨刊 2018-08-06 22:19 大字

□李传营

7月31日上午7点,济南市经十路洪山路口,“空中交警”多旋翼无人机正式上岗执法,主要针对开车玩手机、打电话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北京青年报记者从济南市公安局交警队宣传处魏纪良处获悉,此系济南市首次采用警用无人机抓拍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队共投入4架无人机配合执法。首次亮相半小时内就现场抓拍到5起违法行为。(据8月1日《北京青年报》)

抓拍用上无人机?——— 这件一直让人们期待当中的执法手段,已经变成现实。从7月31日开始,济南市“空中交警”多旋翼无人机正式上岗执法,主要针对开车玩手机、打电话违法行为进行抓拍,而且上岗半小时就战果辉煌,有5起违法行为被查处。

这项执法手段确实是一项创新,它能够发挥无人机可移动、制高点的空中优势服务于交通管理,可以有效解决驾车玩手机取证不易、固定监控取证困难的问题。或许有人还会疑问,这项交通治理的成本高、费用大,有无必要?对于这个问题,或许正好能从当日同版见报的另一则新闻中找到启示,其题目是《杭州一越野车冲入人群致4死13伤——— 驾驶员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已排除酒驾、毒驾可能,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我们想想,已排除酒驾、毒驾后肇事可能的情况还有哪些?

其实,有些司机在驾驶时,存有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也是非常常见的,比如:吸烟、饮食、车窗抛物,使用手机发送短信、微信、玩手游,使用平板电脑、pad等情况,这些看起来好像也比较随意,然而就是这些看似平常的举动,却隐藏着巨大危险,据7月4日《羊城晚报》报道,自2017年以来,深圳共发生涉及开车使用手机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13起,共造成4人死亡。而且交警同时表示,开车玩手机发生事故的几率是平时的23倍,听起来令人触目惊心!

一种做法是否合情,要看群众对此的反应;而一项创新是不是小题大做,更要看其是否合乎法律法规以及其能够发挥的社会效用。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也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由此看出,驾驶人在开车时玩手机、吸烟、饮食甚至车窗抛物等所作所为,就是对法律的亵渎,是典型的违规、违法行为,而交警动用无人机抓拍整治“开车玩手机”的做法,不仅不是小题大做,而且是一种积极作为的执法创新、执法自觉,也更是一种对社会对民众满怀热忱的执法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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