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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九中附近步行一公里不见人行横道行人横穿经十路“步步惊心”

济南日报 2017-05-10 11:46 大字

经十路上横穿马路的行人。(曹雅欣 摄)

“过马路往东往西都要走一里地,中间都是护栏没有人行道,我也是实在没办法才横穿马路。”5月9日下午,在经十路济南九中门口一位刚刚横穿机动车道的老人对记者说。对于经十路上人行横道太少的问题,交警部门回应称是否设置人行横道属于前期规划问题,只能对行人的违规行为加以劝阻。

9日下午,记者由经十路与阳光新路交叉口,向西步行至经十路与经七路交叉口,约1公里的路段没有看到一处过街人行道,且道路中央均有护栏,仅在该路段靠东位置有一处没有安装电梯的过街天桥。

在该路段的西口,道路两侧相对应的位置分别设置了“经十路经七路”公交站点,有多路公交车停靠,但距离最近的人行横道还要向西百米左右,于是不少市民及刚刚下车的乘客,都选择直接在此处仅供机动车调头的护栏缺口过马路。这些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人中老年人居多。记者随机采访到的几位老人纷纷表示,走过街天桥太费力,人行横道又太远,为了省力只能横穿马路。

记者观察到,经十路该路段商铺多、学校密集,德兴街小学、济南九中、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校分布在两侧。下午3点40分左右,路北的德兴街小学迎来了放学时间,大量等候在门口的电动车、自行车接上孩子后,逆行向东,一时间校门口乱作一团。直行向西的,也有个别人直接横穿机动车道,险象环生。

“平时还有翻护栏的,没办法过个马路太远了。”附近商户老板告诉记者,“这样的情况整条经十路都存在,不止这一段。”

既然人行横道太少催生了这么多违规行为,这1公里为什么不设置人行横道?市交警支队的王警官告诉记者,设置人行横道并不是交警的管辖范围,而是相关部门前期规划时没有设定,交警只能进行后期维护。

槐荫区交警大队宣传科的工作人员李警官也认可这一说法,并表示对于辖区内行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大队会加大巡查力度,并对其加以劝阻。

(本报记者 曹雅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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