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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新规”就该多一些斤斤计较

山东商报 2016-07-11 10:43 大字

黄焖鸡米饭50元一份,一份肉包子里面没肉……去年年底以来,国内频频曝出饭馆宰客事件,菜单不明码标价,饭店老板看人定价,天价欺客现象屡禁不止。近日,济南市物价局发布关于《济南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范(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市民7月20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书面反馈。(详见本报7月9日报道)

《济南市餐饮业价格行为规范》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吃饭新规”的推出,标志着今后小伙伴们不用再为京酱肉丝肉少菜多,海鲜价格淡季旺季一个价标一年而“打抱不平”了。毋庸置疑,“吃饭新规”是省城餐饮行业精细化管理的一次“大动作”,折射出城市公共管理的进步。在这个基础上,如果能配合上更精细化的管理,就更好了。比如,餐饮经营者销售菜肴、面点应按照规定标明商品名称、计价单位、主料重量等,怎样保证明码标价不会“注水”或是“以次充好”,大碗、小碗,或大份、中份究竟是多少最终还是商家说了算,对此应完善明晰而标准的价格制度,避免失之过宽,打擦边球。再比如,经营者开展价格促销活动,应当按照规定明示促销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范围。如何厘清原价和促销价,“买一赠一”的承诺,两个“一”分别指什么、是否货真价实、足额分量,促销期间有哪些限制条件,都应“打开天窗说亮话”,尊重消费者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另一方面,规范餐饮行业合法经营,相关部门还应重视反馈机制,提高处罚水平。新规出台后,市民就餐时,无论去餐馆,还是叫外卖,都会提高维权意识,但是,遇到标价规则不严谨,该怎样维护个人的正当权利,不排除有些商家踢皮球、施恐吓,“宰客”后不依不饶。对此,相关部门应打出“组合拳”,既要提高违法成本,延长停业整顿时间,累犯达到规定次数应纳入黑名单,下达本行业经营的“终身禁令”,杜绝风声过后“重操旧业”,变本加厉;也要从源头抓起,提高经营者的契约意识,创建诚信经营机制,用常态化的物价监管打击违规违法行为,并将处罚机制纳入到法治化轨道,倒逼经营者的诚实守信。当然,畅通群众投诉平台,健全餐饮消费提醒发布机制,这些工作也同等重要,不可掉以轻心。

民以食为天,“吃饭新规”承载着公众对健康而有序餐饮环境的美好期待,也是一座城市提升文明形象的精神要义。相关部门在落实和执行的时候就该多些“吹毛求疵”,多些“斤斤计较”,确保落到实处。雪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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