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农业将成光伏行业发展必然途径
农村大众报济南讯(记者房孝钰)12月15日,《光伏农业大棚及园区建设技术规范》团体标准(下称标准)新闻发布会在济南召开。大会上,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处长郭大雷介绍标准实施的背景及要求;山东天巨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敬东介绍普通型光伏农业大棚与智能型光伏农业大棚的区别。
郭大雷介绍,由于我国土地资源匮乏,单纯的光伏发电对有限土地的综合与高效利用产生了极大的浪费。近年来,随着电池组件成本不断降低,光伏农业得到了迅速发展,被业内认为是一种新兴产业发展模式,也是我国经济低碳、绿色转型发展和农业调结构、转方式与提档升级的有效方式。另一方面由于光伏农业技术与管理标准空白,导致了光伏农业市场混乱,如以光伏农业名义获得土地,实际进行光伏发电,忽略农业发展;简单地将光伏与农业大棚结合,导致发电工作没有做好,土地也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由于没有相应的技术支撑及硬件支持,大棚内温度、湿度和阳光等无法得到有效控制,作物生长受到了严重影响。因此,光伏农业将成为光伏行业发展的必然途径。
光伏农业基本要求。郭大雷介绍,园区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有关政策规定和法规,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规划设计,各项功能齐全,配套设施完善,满足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的基本要求;大棚实现光伏发电与农业生产不争光照、温度、湿度等相关因素有效控制,能量相互转换、相互利用,满足光伏发电经济装机容量和高效农业生产的基本要求,实现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达到节地、节能、高效、可持续及生态循环的目的。
会上,杨敬东还介绍了普通型光伏农业大棚与智能型光伏农业大棚的区别。普通型光伏农业大棚,在满足农业光照的前提下,具备光伏发电的最大经济装机容量。具备一年四季连续生产的基本条件,实现温度、湿度有效控制,节水灌溉,达到农业种植的高产、高质、高效。光伏遮阴的局部区域,在不影响光伏发电的前提下,种植高附加值适宜植物或进行其他高附加值农业项目利用。具备并满足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产品质量安全可靠;智能型光伏农业大棚,在满足农业生产光照的前提下,具备光伏发电的最大经济装机容量。实现农业工厂化、标准化生产,一年四季能够连续生产,配置智能化控制系统,温度、湿度自动控制调节,能量相互转换利用,互为条件,循环发展。建立农产品生产可追溯硬件系统和农业物联网系统,具备较高生产产值和农产品质量,符合现代、高效、低碳、节能、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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