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法者开路才能有更多人守法
“拖拉机、收割机、土豆播种机等农机具只能用塑料布遮盖在田间,玉米无法晾晒只能低价卖掉,已能采收的蚯蚓任其外逃……我现在只能放慢家庭农场发展的步伐。”1月31日,济南市历城区一家庭农场负责人李晟对记者说,“做出这个决定,一方面是因为自己规模种植经验欠缺,另一方面是设施农用地不配套严重影响了农场运营。”
李晟兄弟几个曾在大城市打拼,2013年初回到家乡注册成立了家庭农场,流转了700亩地。农场成立之初,考虑到需要建粮食晾晒场、农机房等,当年6月份李晟就递交了设施农用地申请。“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很尽责,从设施用地的选址到设计细节、文字表述,都帮了不少忙。”李晟说,申请递交上后,根据区农业局的要求,他曾先后对申请修改了4次,最终达到了要求。“合格了!回去等着就行了!”2013年年底,区农业局的工作人员对李晟说。
李晟于是满怀憧憬地一边干一边等待,平田地,挖池塘,种大棚,养蚯蚓,半年之内就投入了五六百万元。不知不觉到了玉米收获时,申请也没批复下来。李晟给农业局打电话,对方还是“让等等”。没有办法,李晟只好把30多万斤玉米用简单的围栏围在田间小路上晾晒。2014年春天出售时,部分玉米发黑变色,每斤只卖了五毛多。第二年玉米种植时,李晟选用了粮用、青贮饲料两用品种。到玉米收获时,设施农用地申请仍没被批复,他就把全部玉米卖了青贮——秸秆加玉米,每斤0.12元,每亩地收入少的500元,多的800元。“这与卖玉米比,至少少收入了三分之一。”李晟说。
与玉米没有晾晒场地比,蚯蚓养殖受到的影响更大。起初农场里的蚯蚓只有七八十亩,经过近两年的发展,现在到了230亩左右。“蚯蚓成熟后,最好一次性都收出来,要么直接卖掉,要么冲洗干净冷冻起来。”李晟说,2013年农场的蚯蚓基本处于扩繁阶段,2014年春天后不同地块就轮番进入采收期,卖出去了一小部分,其他的只能任其外逃。“蚯蚓冷藏用地批不下来,眼看着到手的蚯蚓都跑了,太可惜了。”李晟说。
除了养蚯蚓,李晟的农场种了500多亩小麦,七八十亩莲藕,10亩土豆。因为生产需要,这两年拖拉机、收割机、土豆播种机、农用三轮等大大小小的农机具置办了40多台。因为没有储藏间,只能简单地用塑料布遮盖,东一台、西一台地散落在田间路上。风吹日晒,不少机器已锈迹斑斑。
去年10月份,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后,李晟曾一度认为自己递交的申请很快就可以得到批复了。因为该通知相较于以前的规定,最大的区别就是“设施农业用地不需办理农用地专用审批手续”,“乡镇政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者三方签订用地协议后,乡镇政府应按要求及时将用地协议与设施建设方案报县级国土资源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即可”。一个月前,李晟又去问当地办事处及区农业局,得到的答复是:该通知还没有下发到乡镇政府,得先等等。
“那就再等等吧!”李晟说,现在兄弟几个不敢再往农场里投钱了。
那么,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真的没下发到县区及乡镇一级吗?2月4日,省国土资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们根据国土资源部下发的这个通知,正在抓紧研究适合山东情况的具体规定。新的规定估计不久就会出台,在此之前,仍沿用以前的审批办法。”
(应被采访者要求,文中李晟为化名。)
农用地很金贵,审批设施农业用地应慎之又慎,这是职能部门的职责,本来无可厚非。但申请递上去一年多了,相关部门既不给出否定意见,也不同意其申请,相当于堵死了申请者的发展之路。这一方面会让守法者心灰意冷,也会在一定程度上怂恿了部分人去私搭违建房。
记者在另一家合作社采访发现,该合作社在其流转的土地里,盖起了木质的两层楼,下层用来办公,上层则是10多个饭店包间。记者问其是否先期进行了申请,对方笑道:“申请能同意建吗?建起来已经被罚过了。”类似先建后罚的情况,近来在媒体曝光的不止一起,且大多是改变了土地的性质。为此,中央三令五申,要求严把设施农用地的审批关。于是部分政府部门又出台新的规定:原有的违法建筑清理不完,就不能批复新的申请。于是农用地申请就形成了这样一个怪圈——依法申请,一再拖延;违法先建,罚钱整治;整治不完,就不批复新的。形成这种恶性循坏,主要责任在谁?
执法者如能为守法者开路,那么守法者就会越来越多;如果堵住守法者的路,那么守法者要么原地踏步,要么只能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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