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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文明,交通先导

济南日报 2014-10-23 01:24 大字

■济小宁

21日下午,记者跟随济宁市交警支队任城勤务大队民警上路开展“创建文明城市交通整治活动”,并对辖区非机动车乱走机动车道的不文明行为集中整治。一位大叔被查处时却百般辩解,甚至还怒斥交警:“乱走机动车道的确不对,可你们为什么不提前从源头制止我?应该在前方路口设置警力提前告诉我才对!”(本报10月22日A7)

面对交警的处理,这位大叔竟然还能拿出怒斥对方的理由和底气来,这种自信从何而来?笔者有点儿想不通,如果这位大叔您本身没有错,如果对您的处理方式有不当之处,您再怎么批评交警都能占着理,可像您这样明知自己有错却想把责任推给交警的态度,这就有点儿荒唐了。

交通秩序是城市向人展示的一种内在气质,这种气质是一座城市的品位,也直接反映了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的文化素质,所以,创建文明交通环境就成为了“创城”的一项重要任务。城市交通事关我们每一个人的出行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关注并亲身参与,只有如此,我们这些城市的主人才能拥有良好的交通秩序,也能让那些外来的客人看到一个文明的济宁形象。如果都像文中那位大叔一样,面对交警的处理还强词夺理,哪儿还有一个文明人的气度?

创建文明交通,依法处罚是关键。对那些肆意破坏、陋习难改者,一味用言语说教常常收效甚微,所以,养成遵守交通规则的好习惯不仅要靠良好的道德约束,更需要长期的制度规范和依法处罚。当前,济南市争创全国级文明城市即将面临“大考”,交警部门应当在加强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大对行人闯红灯等常见违规交通行为的处罚力度,进而提醒广大市民自觉抵制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提升道路交通参与者的文明意识。

社会的文明离不开城市文明,城市文明更离不开交通文明,而随着文明城市创建的深入人心,文明交通必将受到全社会的推崇。在济南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今天,广大市民还是应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告别交通陋习,遵循文明出行,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磅礴大气,让所有人都能感受到我们济宁人的文明和品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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