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出台
21窗口行业全面开展“微笑服务”
■本报记者山进
近日,济南市《济宁市创建文明城市实施方案》出台。为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济南市通过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农保市场改造升级、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十二项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市民的参与度、群众的满意度、城市的美誉度,持续增强济宁发展的软实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确保省级文明城市称号。力争2014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提名资格城市,2017年进入全国文明城市行列。
市政管理: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济南市将推行城市精细化管理、网络化管理,保持街巷基础设施完善、路面平整硬化、给排水通畅,无违章搭建、侵街占道问题,保持盲道畅通。强化城区绿化、亮化,主次干道、小街小巷全部实现路边草木绿化和路灯照明。
同时,完善公共场所的服务设施,在公园、广场、主要商业大街等科学规划、合理设置IC卡电话和邮筒等,并得到精心保护。公共消防设施达标率100%,消防通道畅通等。
窗口服务:21个窗口行业全面开展“微笑服务”
在全市21个窗口行业全面开展“微笑服务”等文明示范活动,进一步深化文明行业创建,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强化服务规范、岗位技能培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重点在公交出租、客运车站、医院、宾馆等行业窗口单位开展“文明公交车”、“文明出租车”、“星级宾馆”、“文明餐桌行动”等创建示范活动,培育典型,总结推广,进一步提升文明服务水平,树立行业新风。
另外,开展创建活动还涉及到市民素质培育提升、社区管理服务等方面。
农贸市场:3年时间逐步完成升级改造
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济南市将通过设施改造和管理提升,切实改变市区农贸市场设施简陋、环境卫生差的现状、达到“划行归市、合理布局、通风良好、光线明亮,清洁美观、保障安全,诚信经营、管理规范”的标准。为市民提供一个环境舒适、购物方便、食品卫生的购买场所。
同时,加大对城区农贸市场的建设和改造力度,继续支持对城区农贸市场的财政扶持,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逐步完成城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
环境整治:取缔马路夜排档
记者了解到,济南市将根据“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以道路交通、沿街店铺、农贸市场、居民小区为重点,严查主要商业大街跨门头经营、乱设户外广告、流动摊点和占道经营、乱张贴、车辆乱停放、违法建筑,以及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经营性文化娱乐场所和餐饮店噪声扰民等现象。
同时,坚决取缔网点之外的马路夜排档,制定和实施长效管理制度,确保马路乱设摊点现象不反弹。另外,环境卫生保持全面清洁,确保水面清洁,五大棉结水草及其他漂浮物、做到河畅、坎齐、水清、岸美。
交通秩序:市民满意度保持60%以上
今后,济南市将不断完善主次干道交通设施,加强公共交通建设,交通站点布局更加合理,道路名称、公共图形标志规范,道板、护栏等设施完好。强化交通环境治理,依法严管警车和机关公务车辆。加强对出租车管理,杜绝违章行驶及不按计价器收费、不主动出具票据现象。严查无牌照车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乱调头。
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加强交通法规的宣传与执法,教育市民养成文明出行习惯,不违章停车、不乱穿马路、不闯红灯,养成乘公交车自觉排队的良好习惯。交通路口堵塞率、交通事故死亡率大幅下降,市民对道路交通状况的满意度保持在6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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