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让座不是义务,切莫暴力胁迫

济南日报 2013-03-14 10:19 大字

■陈曦

12日,郑州一网友在微博上传了一段视频:在挤满乘客的公交车上,一年轻女孩因未给一名60岁左右的老人让座,被其拽住头发暴打,后被其他乘客分开。女孩带着哭腔说:“你站在旁边,我根本就没看到你。”郑州公交三公司工作人员证实了此事。(3月13日《大河报》)

这年头,公交车也成了是非之地,不让座也成了“被施暴”的导火索。曾记否,杭州一小伙因没给抱孩子的夫妇让座,被那丈夫狠扇5记耳光;济南某男乘客因没给带3岁娃出门的妇女让座,被该妇女怒打耳光———“替你妈妈教育你”;而今这熟悉的一幕又在郑州上演,只不过更富于戏剧冲突罢了,因未被让座而施暴的是60岁左右的老人,被“拳脚教育”的却是位年轻的女孩。

话说这位老人身体倍棒、吃嘛嘛香、四肢灵活、功夫犹存是件可喜可贺的事儿,可也不能逮着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开练”。即使当时憋着一肚子火,暗示让座女孩无动于衷,也不应“想出手时就出手”,都一把年纪了该明事理了,让座是美德不是义务,不能使用暴力胁迫的招数。再说了,现在父母打孩子、老师揍学生都涉嫌违法,在公共场合暴打陌生人,这合适吗?小心人家姑娘到法院告上一状!

其实,这位老人就是太把自个当回事了,像其他“不让座就打人”的所谓“弱势者”一样,认定“只要我上车就必须享受优待”,你不让座就是道德沦丧,我就能“代表月亮惩罚你”!可是,人人平等这话不是随便在嘴上说说的。乘客买票上车,等于向公交公司购买服务,事实上构成客运服务合同,只要乘车时支付了相同的票款,大伙就拥有了同等的权利,都有资格享受座位,凭的是先来后到。没有谁比谁更有特权、更加高贵,人家肯给老弱病残孕让座,那是道德修养好,思想境界高;人家因种种原因(或没有看到,或身体不适,抑或就是不乐意)没有学雷锋让个座,那也是他的个人权利和选择自由。若因此就对其进行言语攻击和武力施暴,只能说明施暴者自身道德堪忧,当想获得座位的私欲得不到满足时,就打着“正义”的幌子进行肮脏的报复。“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确是老祖宗留给我们的道德箴言,年轻人在身体健康无恙的情况下,尽量不占用“老弱病残孕专座”,多给有需要的人让个座,是件举手之劳的善事,值得提倡;可另一方面,某些“弱势者”也得学会自重自爱,有好心人给您让座不妨说声谢谢,即使无人起身也切莫发飚。谩骂暴打逞了一时之快,万一惹上官司咋办?在此,也劝劝各位老人,出门遛弯尽可能避开上下班高峰期,否则大家挤一块了,都挺累都挺烦,没准让座的就少了。只有相互体谅点,社会才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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