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变市民“四权”不变
点击查看原图■本报记者相启申孙丹青
每年市委发布的一号文件都备受关注。记者从昨日召开的全市农村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济南市发布一号文件,内容聚焦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今年市县两级将出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办法,积极推进“村改居”,确保全市城镇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保持不变,自主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入住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的农民可自主选择城镇户口,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今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
今年,济南市将继续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巩固吨粮市建设成果,以县(市、区)为单位整建制推进高产创建,力争实现粮食总产“十连增”,今年8个县(市、区)建成吨粮县,到2015年10个县(市、区)建成吨粮县,济南市将实施新一轮的“菜篮子工程”,突出特色、扩大规模、提质增效果、培育品牌,发展壮大瓜菜、大蒜、食用菌、林果、畜牧、渔湖产品等优势特色产业,扩大生态养殖规模,启动林下经济示范点建设,提高林业综合效益,推行净化养殖,发展生态高效渔业。
另外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域要达到:一个有龙头带动、专业市场支撑、较大种养规模的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一个农产品深加工产业集群,一个包括科技推广、质量安全、运输物流、信息化等内容的农业服务体系。到2015年各县(市、区)都要建设市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乡镇都有万亩以上的园区化农业基地,有农产品加工或商贸物流集中区。积极争创国家、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对现代农业示范区给予奖惩扶持。
济南市将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植示范提升工程,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销售收入增长10%以上。济南市将开展农产品市场准入试点,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安全检测室(站)建设。补助检验检测费用。今年新增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园区50处,“三品一标”认证50个。
济南市还将加大农村土地整治力度,改造建设高标准农田80万亩,新增耕地1.3万亩。积极推行小麦免耕播种、玉米联合收获和秸秆还田技术,扩大水稻机械化育种插秧示范范围,提高大蒜、薯类、棉花、花生等作物的机械化水平,农作物耕重机械化水平达到86%。济南市还将实施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程,大力培育现代流通方式和新型流通业态,发展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分销和农民网店,推行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社对接等直销模式,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
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到所有行政村
济南市将推进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建设,实行土地流转合同制和备案制,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2013年县(市、区)都要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依法开展工作。
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扶持政策,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制定专门计划,对符合条件的中高等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务农创业给予补助和贷款支持。鼓励规模种养大户成立家庭农场,申请工商营业执照,开展农业规模经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领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社,2013年农民专业合作社覆盖到所有行政村。启动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积极开展认定命名市级示范社工作。
济南市将引导鼓励供销社、商贸集团、邮政公司、交通物流及粮食系统在农村设立专业公司、服务组织和经营网点,开展系列化配套服务。积极推广“专业服务公司+合作社+农户”,“涉农企业+专家+农户”、“农资连锁经营+配送到户+科技服务”等多种新型服务模式,支持发展技物结合、技术承包、土地托管服务。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继续实施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发展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性服务业务免征营业税政策。
3年内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济南市将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013年全面完成包括宅基地在内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2013年各县(市、区)都要选择不同类型的乡镇和村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登记试点,并逐步推开,争取用3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农户承包经营地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经济基础和群众基础较好的村可以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开展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颁证工作,对迁入农村新型社区居民的房屋颁发房产所有权证书,稳妥推进集体土地范围内的房屋登记工作。
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股份合作制改革中,各县(市、区)都要选择城中村、城郊村和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开展试点,将农村集体各类资源性、经营性资产,按股量化到村集体组织成员,成立农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或股份公司等新型集体经济组织,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财务制度,完善管理机制。
济南市将推进小型水利设施和小型水利工程产权改革,鼓励户办、联户办、股份制、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兴办给类水利工程。探索建立市、县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推动农村集体各类产权及农民房屋等个人产权进行公共交易,有序流动。推进征地制度改革,严格征地程序,完善补偿机制,逐步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农村集体非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得进入市场。
入住小城镇、农村社区
农民可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济南市将加快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落实放宽县城和小城镇落户条件政策,加强进城农民社会保障和权益保护,逐步实现农民工平等享有劳动报酬、子女教育、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住房租购、文化服务等基本权益。
2013年市、县两级出台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具体办法,积极推进“村改居”,确保全市城镇化率提高3个百分点。农村居民转入城镇户口后,其原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林地经营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保持不变,自主选择参加城镇养老保险。入住小城镇和农村社区的农民可自主选择城镇居民户口,纳入城镇社保体系。
济南市将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2013年解决25万农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农村电网智能配网建设和改造升级,加快农村有线电视入户工程建设,2013年农村有线电视入户率达到80%以上。加强农村沼气建设,健全农村沼气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沼气正常使用率达到90%以上。
此外,还将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2013年完成1700个村庄的道路硬化和绿化,到2014年底所有村庄全部实现道路硬化,完善村庄排水设施建设和管护。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机制,高标准建设县、乡、村垃圾处理设施,配齐镇村保洁员。着力加强农村生态建设,2013年新增省级绿化示范县、森林城市、园林城市3个,绿化示范村80个,建设生态河道5条。
启动大绿化攻坚行动,全面推进山区、平原和村庄绿化,建立市、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完善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等林业补贴政策,建设绿色生态廊道,新增造林20万亩。2013年实施生态农业与农村新能源示范县建设项目3个,新建生态循环农业示范园区15个。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积极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先进县和省级生态文明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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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25个村庄、社区
入选“全省生态文明村(社区)”
在日前闭幕的山东省农村工作会议上,曲阜市被表彰为“全省生态文明乡村建设工作先进市”,成为济宁市唯一一个获此殊荣的县(市、区)。包括市中区喻屯镇邵庄寺社区、兖州市颜店镇屯三村、泗水县杨柳镇孔家村、邹城市香城镇小河圈村、微山县留庄镇沙堤村、鱼台县张黄镇常李寨村、金乡县卜集镇东门屯村、嘉祥县卧龙山镇双凤村、汶上县苑庄镇大秦村、梁山县马营乡马营村以及高新区柳行街道杨桥村在内的25个村庄和社区被评为“山东省生态文明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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