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盲目声讨赶流浪汉下车的司机
■扈宏毅
近日,在济南营市街,一名流浪汉上了一辆118路车后被赶了下来。据当时开车的驾驶员增师傅介绍:流浪汉衣着较脏。上车后,流浪汉站在后车门旁,并未上前刷卡或投币,周围的乘客也捂着鼻子站到一旁。增师傅见状,只好劝服流浪汉下车。按照《济南市城市公共汽(电)车乘车规则》第四条第三项规定,赤膊、衣着污秽、传染病患者,无成人监护的学龄前儿童及无人看护的醉酒者和精神病患者不得乘车。
因为流浪汉影响了车上多数乘客,加上没有投币,司机只好按照相关规定将其赶下车。我想,这则消息之所以被当做新闻,并连续在网络上被评论、被发酵,大抵是因为媒体和许多读者都认为,流浪汉受到了歧视,因此舆论中不乏“没有爱心”、“社会冷漠”、“规则缺少人性化”、“流浪汉也有人权”、“应当人人平等”云云。
先别谈公德和平等,首先我们可以问自己一个问题,作为一名公交乘客,你是否愿意和衣着污秽、身上散发着异味、很可能带有传染病的流浪汉同坐一辆车甚至紧挨在一起?对于不得不近距离接触的流浪汉,你会表情严肃地皱起眉头还是对他投以热情欢迎的微笑?我并不高尚,作为一个普通人,说心里话,我不愿意和流浪汉近距离接触,其实,不仅是流浪汉,包括其他衣着污秽,不讲卫生,有传染病,或者浑身散发着浑浊酒气的人,我都会避而远之,这与人的身份并没有直接关系。并且,我相信大多数人也都会是同样的选择。这不是歧视,也不是冷漠,而是一种自我保护意识的自然流露。
公交司机将流浪汉赶下车,一则是有企业制度在先,他必须遵守和执行,二则是考虑到当时车上绝大多数乘客的利益。通过这一具体行为而上升到“不讲人权”,或者仅仅指望公交公司为所谓的“关爱”修改制度,都是缺少现实语境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饱含同情地为流浪汉声援?义愤填膺地声讨这个社会是如此的“冷漠”?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只是事件的旁观者而非亲历者,对弱势群体投以同情非常简单,只消一句话,一个表态就可以为自己戴上“高尚”的帽子,然而若是异位而处,至于究竟做不做得到,则是另一回事。作家韩寒曾说,“扮演正义多容易啊,你转、你发一个声讨,就变成了正义的角色。但事实上,正义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是啊,如果真有那么多高尚、正义的人,这个社会早就不是现在的样子了。
当然,我们不排除有真正高尚、无私的人遇到此事一定会伸手相助,我们也可以设想,如果有一天,无钱可投、衣着污秽的流浪者被公交司机、乘客乃至全社会所接纳,并得到众人的关爱,那么将是一个人人心向往之的无私社会、高尚社会。但是高尚社会的建立,背后势必有一系列制度条件、经济条件、文化条件的支撑。作为典型的弱势群体,流浪者理应得到社会关爱和政府救助。普通百姓和社会组织当然可以用自愿的方式给予他们一定的资助和关心,但是流浪者利益和人权的根本保障,还需要政府部门建立完善的救助制度和救助体系,用法治的力量将流浪者等弱势群体纳入政府救助计划当中,让他们体会到制度赋予自己最基本的生存权利,享受到政府救助的温暖,不再孤苦流浪,如此,才是向道德社会迈进的必然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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