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和非机动车违法可处50元以下罚款
点击查看原图■记者李朕葳
“现在,路上的部分电动车、自行车乱闯红灯、随意变道,太让人头疼了,有没有相应的办法对这些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吗?”11月26日,市民吕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210000向记者反映了他的想法。随后,记者就此事查询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咨询了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负责同志。
行人违法也应罚款
记者在查询相关法律后发现,在2004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八十九条中就明确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暂扣其非机动车。
在市区太白路上,记者采访7名驾驶电动车、自行车的行人,在被问到是否知道闯红灯将被罚款后,只有1名市民了解《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处罚规定,其余6名市民均称不太了解。
教育为主罚款为辅
昨日下午3时左右,记者就济南市对非机动车、行人违规通行的处罚情况采访了济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的一位负责同志。据这位负责同志介绍,目前济南市交警部门对待非机动车及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情况,采取的是阻止、劝导、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的方式。他介绍说,非机动车、行人违规通行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目前,市区内涉及到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大部分都是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前行而引发的。
济南市交警部门在呼吁市民安全出行上做了很多的努力,违规情况改善很大。目前,交警部门希望广大市民,能提高自身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遵章出行,避免交通事故和死亡案例的发生。
行人在车流中穿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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