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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流浪者安全温暖过冬

济南日报 2012-11-27 11:41 大字

■记者宋延坤山进

记者昨天从市民政局获悉,寒冬季节即将到来,为做好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济南市将通过强化街面巡查救助、全面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等措施,让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流浪未成年人过一个安全温暖的冬季。

从现在开始,市、县民政部门及救助机构将主动加大街面巡查救助的力度和密度,特别要加强对火(汽)车站、繁华街区、地下通道、公园广场、桥梁涵洞、建筑工地、废弃房屋等重点区域的巡查,每天巡查不少于2次。并主动履行组织牵头职责,协调公安、城管执法部门按区域开展包片巡查,联合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巡查救助每周不少于2次,尽最大努力查找正在街面流浪的未成年人。公安派出所、警务室、城乡社区等基层救助点的作用,明确信息联络人,也将负责起本辖区的信息报送工作,发现流浪未成年人及时报告当地民政或公安部门,确保流浪未成年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保护。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门及救助机构将尽快购置生活和御寒物品,增加救助物资贮备,上街开展“冬季送温暖”活动。积极劝导正在街面的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回家或到救助机构接受救助,对自愿接受救助的给予基本生活救助,并帮助返乡;对不愿接受救助的流浪乞讨人员,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饮食、御寒衣被等物品,帮助他们安全温暖过冬;对流浪乞讨人员中的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危险传染病人,按照“先救治、后救助”的原则,主动联系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对流浪未成年人实施保护性救助。为教育引导公众参与和支持救助工作,市民政局目前已经完成两种牌子制作并于近日相继分发各地,各县市区要确保及时安装到位,通过在市、县城区的火(汽)车站、商业区、公园广场等重点区域设立永久性救助引导牌,向社会公布求助方式和救助机构地址、电话、乘车路线和位置示意图等信息,提高群众知晓度和社会参与度,方便求助人员求助和社会力量参与救助。

链接: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加强和改进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济宁市流浪未成年人第一救助保护中心位于市区,主要负责济南市城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工作;市第二救助保护中心位于兖州,主要负责济宁市各救助保护机构救助的跨省、市流浪未成年人以及外省、市移交的流浪未成年人的转送工作。县(市、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本辖区流浪未成年人的救助保护以及本地流出的流浪未成年人的接收、安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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